想請問個claim的問題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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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nfpw (歡迎光臨)》之銘言:
: SORRY,我改清楚一點
: 假設某篇燈泡專利提到
: 一燈泡
: 含有複數個光源;
: 一散熱件,其形狀為圓形
: 而我提出
: 一燈泡
: 含有一個光源
: 一散熱件,其形狀為方形
: 想請教兩個問題:
: 1. 他複數個有包含一個嗎?
: 我一個有沒有閃掉
: 2. 我一樣含有散熱件這個元件,數量也一樣是一個
: 但我與他後面敘述的不一樣,這樣會不會還是踩到他的專利
: 以上
: 麻煩強者板友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通常...

一件專利用"複數"來記載某種元件的時候,

而不採用至少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寫法(一個以上有包含本數),

極大的可能是早於該案的習知技術就揭露一個的技術,

或是該案原先就是要解決"複數"個元件存在時所產生的問題,

或是以當時的技術手段而言,不得不為複數,否則不能實施;

"複數"為這個案子的必要技術特徵之一,

當然也可能是工程師趕案子,看到樣品就照著寫,

你可以從他的說明書內容中去找,先前技術(創作背景);

或是其它更早的案子來判斷。



您原文敘述是"寫"

我想問原PO一個問題

問題:你所謂的"踩"專利是指什麼。

A.寫一篇可以獲准的專利,且不會被該案當作證據舉發掉的專利。

B.你要生產一個產品,且不侵權該案。

C.上述A、B都要。

A、B是不同的東西,過的了A有可能過不了B

過的了B有可能過不了A


理論上,"一個"的實施是不滿足"複數"的全要件原則,

文義讀取、均等論又基於全要件原則,

詳情請參酌板友於上幾篇推文中所提及的侵害件定要點。

霸特,在沒看到說明書及"樣品"之前,侵權的東西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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