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一年可以替事務所招攬50個新案子 - 專利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各位在事務所上班的前輩,
在一般無業務員編制的事務所中,
如果一般的「專利工程師」一年可以替事務所「額外」招攬50個發明或新型申請案
(同案多國申請屬同一案),
大家覺得對於與事務所談判薪水有沒有要求額外加給的空間呢?
如果有,大家覺得每個月應該加給多少才算合理呢??





--

--

All Comments

Rachel avatarRachel2007-12-17
如果離開那間事務所,客戶會繼續發案給你的比例有多少?
Lydia avatarLydia2007-12-21
每年可以靠自己接50件案子,建議自己出來開事務所
Necoo avatarNecoo2007-12-23
推樓上
Elma avatarElma2007-12-26
客戶是靠自己力量帶進來的,與事務所的確無關。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07-12-28
不是沒想過自己開,一年50件,平均一個月才4件,
我覺得要養一家事務所還沒那麼容易!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07-12-31
所以想說以帶槍投靠的方式,跟新進事務所談條件。
Eden avatarEden2008-01-02
不知道各位前輩有什麼想法可以分享一下。
Ursula avatarUrsula2008-01-05
一個月四件 每件三國 每國賺兩萬 一年就賺快三百萬耶XD
George avatarGeorge2008-01-08
這樣可以自己開了啦... 別猶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