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之前我動了三次的{內痣像皮結紮手術},
讓內痔自然脫落,之後也跟南山請領了保險費,
不過南山說痔瘡有理賠沒錯,不過上面的條文寫說痔瘡根本切除手術,
我沒有"切除",是讓它自然掉,所以不能理賠到原來的金額,
只能"酌情"理賠一半,這件事讓我真的百思不解,
一樣是動手術,一樣是讓它完全去除,這樣為什麼不能理賠,
去問了醫生說可以寫切除或摘除,醫生也說不能這樣寫,
醫生還說這是故意再刁難,我現在請業務原再幫我爭取看看,
想請問一下鄉民們,這樣合理嗎?如果不合理又要怎麼跟它們爭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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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內痔自然脫落,之後也跟南山請領了保險費,
不過南山說痔瘡有理賠沒錯,不過上面的條文寫說痔瘡根本切除手術,
我沒有"切除",是讓它自然掉,所以不能理賠到原來的金額,
只能"酌情"理賠一半,這件事讓我真的百思不解,
一樣是動手術,一樣是讓它完全去除,這樣為什麼不能理賠,
去問了醫生說可以寫切除或摘除,醫生也說不能這樣寫,
醫生還說這是故意再刁難,我現在請業務原再幫我爭取看看,
想請問一下鄉民們,這樣合理嗎?如果不合理又要怎麼跟它們爭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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