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減稅 退稅不成變補稅 - 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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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edda
at 2009-08-28T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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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稅捐稽徵法第28條修正公布,只要是因政府機關錯誤而導致民眾溢繳稅款,若有直接
或間接證據足以證明,即不受五年的退稅限制。台北市稅捐處發現,有民眾想藉此規定退
還溢繳的地價稅款,沒想到持有土地已不符合減稅規定,反而被補稅。

台北市稅捐處日前發現,台北市一位甲君繼承父親遺留下的四筆土地,並在89年間,以合
於免稅規定為由,向土地所在的稅捐分處申請免徵地價稅及退稅,當時稅捐處也核定退還
甲君當年度所溢繳的部分稅款。

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在今年1月21日修正並實施,若是因稅捐稽徵機關適用法令錯誤、
計算錯誤,或其他可歸責於政府機關的錯誤,導致納稅人溢繳稅款,稅捐稽徵機關應自知
有錯誤原因之日起二年內查明退還,且不再限制必須是在五年內溢繳稅款。因此,甲君再
次向台北市稅捐處申請退還自74年起至今所繳納的稅款。

台北市稅捐處派員重新到現場勘查,發現這四筆土地多年來部分作私人墓地使用,部分遭
建物占用,已不符合減免地價稅及課徵田賦的規定,應依法改課地價稅,及補稅6萬餘元


【2009/08/2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51033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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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地下周一前登記 地價稅由買方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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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san
at 2009-08-24T09:01
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但稅務官員提醒,地價稅納稅人要注意兩個時間點:一是8月31 日(下周一),當天土地登記簿記載的所有權人得負責繳全年的稅負。二是9月22日,納 稅人如果今年有買賣房屋,若欲適用千分之二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一定要在9月22日前 申請。 至於八八水災的受災戶就不必太擔心,財政部賦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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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ea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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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aph Bay
at 2009-08-20T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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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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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anklin
at 2009-08-17T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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