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這是一篇油價討論恨文 大家覺得有無問題呢? - 經濟
By Callum
at 2005-10-06T04:01
at 2005-10-06T04:01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publius (過去的現在,現在的過去)》之銘言:
: 推 publius:你第一段說國營企業可以由民眾操控但民主的主是財團和官僚 10/05 22:52
: 推 publius:這本身就是很大的邏輯矛盾了,還是你要告訴我公營企業是 10/05 22:53
: 推 publius:獨立於政府之外人民的gurdian angel?....haha 10/05 22:53
: → tumpuabus:這裡不存在邏輯矛盾,而是應然與實然的矛盾。 10/05 23:09
: 或許推文的說法不夠明確
: 在這裡回一篇:
: 這還是邏輯的問題
: 照你的說法,政府是由財團和高級官僚把持
: 國營企業基本上是受政府的只是而行為
: (照閣下的邏輯)
: 理論上是要反應"財團"和"高級官僚"的利益
: 那閣下又說國營事業穩定價格的功能會被剝奪
: 這樣的話
: 這根本不是應然和實然問題
: 是閣下推論的基本矛盾
說實話,我看不太懂publius這裡的回應文,看不出publius試圖指出的邏輯矛盾何
在。但為了推進討論,且讓我冒個險,試著整理publius的意思如下:
首先,至少就字面上看,publius在前面的推文與這裡的意思並不一致,實際上是有兩
個質疑,但有一個共同的前提。共同的前提是:若政府由財團和高級官僚把持,又國營
企業基本上依政府指示行動,則國營企業的舉措應該服務財團與高級官僚的利益。而在
這個共同前提下的兩個質疑是:
一,在前面的推文中,publius質疑,我ㄧ方面支持前述的共同前提,另一方面卻說
國營事業是民眾可以通過民主政治加以管控的,這是自相矛盾。而且還質疑我應然/實然
的說法是企圖在這兩個命題之間進行無理的切割。
二,publius在接下來PO的文章中,似乎是在質疑,如果國營事業確實像前述的共同
前提所示,是反應把持了政府的財團與高級官僚的利益,那這同一個政府又為什麼要搞
自由化、私有化來剝奪政府穩定價格的手段,自廢武功。
讓我先談那個共同的前提。我同意那個前提,但問題的關鍵在於,財團和高級官僚的
利益不只是把人民的錢放進自己的口袋裡那麼簡單。當然,它們確實很努力這麼幹,但
是在當前的形式民主制度下,它們要這麼幹,第一是不能太過明目張膽,必須有些形式
上的掩護,第二是要同時照顧一下人民的生活,不能壓榨得太過份以至人民起來造反,
把整個碗都打破。此外,財團和高級官僚的性質有一點不同。財團,或者說資本,不持
續開拓市場賺取利潤就會被其他財團消滅;高級官僚則不必如此廝殺競爭,就算不努力
為自己A錢也不會死,只要它當好資本的代理人,把錢鏟給財團就行了。另外,在財團
與人民力量對比翻轉過來的時候,高級官僚也可能轉而服務人民;但財團就不行了,因
為它的存在與發展本就是建立在對人民的剝削上,剝削一旦停止,資本(不等於資本家)
作為一個社會力量也就跟著死了。這種關係不是主流經濟學的方法論個人主義可以理
解的。
由此出發,我對第二個質疑的回答是,穩定價格當然主要是反應資本與高級官僚的利
益,因為它在一個層次上服務了他們訂定的整體經濟發展策略,在另一個層次上也稍稍
調控了人民的生活壓力,不致使人民太直接地受害而立即把矛頭指向它們。但是,國內
外的資本都因為追逐利潤的需要,不斷影響政府傾向自由化私有化方案,把更多的利益
交給資本。而高級官僚除了自己A錢之外,最重要的任務就是保持政治敏感度,設計各
種手段來瓦解人民的政治反抗力量,確保這個方案可以逐步推進。如此,我們就看到世
界各國的自由化私有化經常伴隨著政治上的保守化、右傾化,這個現象背後的主要原因
之一,正是人民與資本之間的基本矛盾。如果以方法論個人主義來思考,把政府、資本
、人民當成原子式個人來分析,恐怕就不太能理解政府的"自廢武功"。
至於第一個質疑,我仍然認為沒有邏輯矛盾,而是應然與實然的問題,即政府以及國
營企業的營運應該是要為人民服務,但實際上卻不是如此。這是現實存在的情況,不是
我切割出來的。但我原文可能沒有說清楚的地方是,現在的國營企業以及政府干預當然
不是什麼好東西,但是國營企業相對於私營企業,前者"有可能"受人民通過政府來控管
監督,而後者卻不能,因此自由化私有化使人民"有可能"控管監督的空間縮減,當然是
更糟的情況;這裡的"有可能",如前所示,靠的是人民扭轉與資本的力量對比,實現實
質的民主政治。
--
: 推 publius:你第一段說國營企業可以由民眾操控但民主的主是財團和官僚 10/05 22:52
: 推 publius:這本身就是很大的邏輯矛盾了,還是你要告訴我公營企業是 10/05 22:53
: 推 publius:獨立於政府之外人民的gurdian angel?....haha 10/05 22:53
: → tumpuabus:這裡不存在邏輯矛盾,而是應然與實然的矛盾。 10/05 23:09
: 或許推文的說法不夠明確
: 在這裡回一篇:
: 這還是邏輯的問題
: 照你的說法,政府是由財團和高級官僚把持
: 國營企業基本上是受政府的只是而行為
: (照閣下的邏輯)
: 理論上是要反應"財團"和"高級官僚"的利益
: 那閣下又說國營事業穩定價格的功能會被剝奪
: 這樣的話
: 這根本不是應然和實然問題
: 是閣下推論的基本矛盾
說實話,我看不太懂publius這裡的回應文,看不出publius試圖指出的邏輯矛盾何
在。但為了推進討論,且讓我冒個險,試著整理publius的意思如下:
首先,至少就字面上看,publius在前面的推文與這裡的意思並不一致,實際上是有兩
個質疑,但有一個共同的前提。共同的前提是:若政府由財團和高級官僚把持,又國營
企業基本上依政府指示行動,則國營企業的舉措應該服務財團與高級官僚的利益。而在
這個共同前提下的兩個質疑是:
一,在前面的推文中,publius質疑,我ㄧ方面支持前述的共同前提,另一方面卻說
國營事業是民眾可以通過民主政治加以管控的,這是自相矛盾。而且還質疑我應然/實然
的說法是企圖在這兩個命題之間進行無理的切割。
二,publius在接下來PO的文章中,似乎是在質疑,如果國營事業確實像前述的共同
前提所示,是反應把持了政府的財團與高級官僚的利益,那這同一個政府又為什麼要搞
自由化、私有化來剝奪政府穩定價格的手段,自廢武功。
讓我先談那個共同的前提。我同意那個前提,但問題的關鍵在於,財團和高級官僚的
利益不只是把人民的錢放進自己的口袋裡那麼簡單。當然,它們確實很努力這麼幹,但
是在當前的形式民主制度下,它們要這麼幹,第一是不能太過明目張膽,必須有些形式
上的掩護,第二是要同時照顧一下人民的生活,不能壓榨得太過份以至人民起來造反,
把整個碗都打破。此外,財團和高級官僚的性質有一點不同。財團,或者說資本,不持
續開拓市場賺取利潤就會被其他財團消滅;高級官僚則不必如此廝殺競爭,就算不努力
為自己A錢也不會死,只要它當好資本的代理人,把錢鏟給財團就行了。另外,在財團
與人民力量對比翻轉過來的時候,高級官僚也可能轉而服務人民;但財團就不行了,因
為它的存在與發展本就是建立在對人民的剝削上,剝削一旦停止,資本(不等於資本家)
作為一個社會力量也就跟著死了。這種關係不是主流經濟學的方法論個人主義可以理
解的。
由此出發,我對第二個質疑的回答是,穩定價格當然主要是反應資本與高級官僚的利
益,因為它在一個層次上服務了他們訂定的整體經濟發展策略,在另一個層次上也稍稍
調控了人民的生活壓力,不致使人民太直接地受害而立即把矛頭指向它們。但是,國內
外的資本都因為追逐利潤的需要,不斷影響政府傾向自由化私有化方案,把更多的利益
交給資本。而高級官僚除了自己A錢之外,最重要的任務就是保持政治敏感度,設計各
種手段來瓦解人民的政治反抗力量,確保這個方案可以逐步推進。如此,我們就看到世
界各國的自由化私有化經常伴隨著政治上的保守化、右傾化,這個現象背後的主要原因
之一,正是人民與資本之間的基本矛盾。如果以方法論個人主義來思考,把政府、資本
、人民當成原子式個人來分析,恐怕就不太能理解政府的"自廢武功"。
至於第一個質疑,我仍然認為沒有邏輯矛盾,而是應然與實然的問題,即政府以及國
營企業的營運應該是要為人民服務,但實際上卻不是如此。這是現實存在的情況,不是
我切割出來的。但我原文可能沒有說清楚的地方是,現在的國營企業以及政府干預當然
不是什麼好東西,但是國營企業相對於私營企業,前者"有可能"受人民通過政府來控管
監督,而後者卻不能,因此自由化私有化使人民"有可能"控管監督的空間縮減,當然是
更糟的情況;這裡的"有可能",如前所示,靠的是人民扭轉與資本的力量對比,實現實
質的民主政治。
--
Tags:
經濟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想問一本個經的原文書
By Lydia
at 2005-10-06T01:29
at 2005-10-06T01:29
Re: 這是一篇油價討論恨文 大家覺得有無問題呢?
By Agnes
at 2005-10-06T01:24
at 2005-10-06T01:24
Re: 這是一篇油價討論恨文 大家覺得有無問題呢?
By Frederic
at 2005-10-05T23:27
at 2005-10-05T23:27
Re: 這是一篇油價討論恨文 大家覺得有無問題呢?
By Yuri
at 2005-10-05T23:23
at 2005-10-05T23:23
Re: 這是一篇油價討論恨文 大家覺得有無問題呢?
By Hazel
at 2005-10-05T22:41
at 2005-10-05T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