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三通? - 經濟

By Rebecca
at 2006-09-30T00:40
at 2006-09-30T00:40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douglash (順從本能)》之銘言:
: 大陸比台灣吸引力強的地方 在於勞工的價格與租稅優惠和補貼
: 而台灣強的地方 以高科技產業而言 在於較完整的上下游產業聚落
: 若是開放三通 未必會造成"連根拔起"的局面
: 由於產業上下游的關聯 如果技術領先的部分沒有過去
: 非勞力密集的部分也不一定會出走
: 只是台灣的政府可能需要正面面對租稅和產業補貼等政策上和大陸的競爭
: 另一方面 所謂的分工並非只是高科技產品和低技術產品的分工
: 同一個產業甚至公司內部也能夠做分工
: 譬如IBM把NB的部門賣給聯想 可以看作是一種分工 只是部門已經屬於不同公司
: 而捷安特雖然也西進 但是附加價值最高和最先進的產品 仍然在台灣生產
資訊需要更新
第一、那些租稅優惠跟補貼開始有砍掉的動作了
缺工(這很難想像…)、缺電的問題也慢慢浮現出來
一星期總有一兩天限電,缺電時用柴油發電機也很貴的
第二、就因為產業上下游的關連,所以西進往往是整個生產鏈外移
反對三通的其中一種說詞,就是避免技術過去
中國要三通,難道不會想得到台灣的技術嗎?
你還用"如果技術領先的部分沒有過去…"的理由,很難說服人
再看看《兩岸經濟統計月報》第 161 期:
至於臺商投資行業2006年1-4月主要分佈於電腦、通信及視聽電子
產品製造業、化學材料及化學製品製造業、精密、光學、醫療器材
及鐘錶製造業、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金屬基本工業及金屬製品
製造業,投資金額依序為5.37億美元(占總金額24.90%)、1.58億
美元(占總金額7.31%)、1.50 億美元(占總金額6.94%)、1.20
億美元(占總金額5.55%)、1.17億美元(占總金額5.44%)。
(全文:http://www.chinabiz.org.tw/chang/Eco/161-2006-03/menu.htm)
產業結構會不會趨近,是會走向跟台灣競爭,還是分工?都需要再觀察
另外提供一則八卦,信不信就看個人了:
某位老婆是經濟犯的林姓部長
曾在中國投資五十幾億台幣的光纖,結果是慘賠
為什麼我會知道?因為我親戚從事高科技業,也是該部長的同學
當初有借錢給他,算是參與這項投資案
(五十幾億怎麼來的,這我不知道,大概唸經濟的都很會拼經濟…)
: : 台灣政府要努力的方向應該是如何在已存在基礎的製造業上
: : 研發整合更成熟的技術及生產網絡
: : 三通好聽叫自由貿易 難聽叫自生自滅
: : 台灣的產業若只能移往大陸才能生存
: : 台灣將和香港一樣製造業被掏空 無法有自主領先的製造業體系
: : 政府的經濟政策是最主要的關鍵
: : 有學者提議藉由稅捐充裕國庫 控管外流資本廠商
: : 減緩產業空洞化對於國內的衝擊
: : 個人認為此法或許可行 但太過於被動
: : 三通的議題應放回台灣整體產業的前景來看
: : 應以整合 研發 擴大國內外資金挹注 人才培養為重
: 如果這些很好的政策很容易做到的話 其實也不用反對三通了...
: 但是我也同意您的看法 重要的是保留產業聚落的完整性 或是其精華的部分
: 改善投資環境 技術勞工的教育 才是最基本有效的
: 三通與否只能短期地表面地限制廠商 看看台積電和聯電就知道 限制西進只能綁住乖乖牌
: 另一個重點是 我們不去別人也會去
: 投資中國並不是只有台商在做 和台灣本土廠商做競爭的也不是只有台商
: 如果說台灣特別的地方是面對大陸的"經濟統戰"
: 當然限制是一個政治上的權宜 但投資與民主法治環境的改善才是長遠之計
你自己都認為很難留了
那就不要再用"如果技術領先的部分沒有過去"這樣的說詞
這樣是在對一個需要質疑的地方做假設
三通離不開政治風險
有一份《大陸及兩岸經濟情勢報告1998~1999》(麥朝成)
在第二章第十三頁底下:
2.因應兩岸情勢,利用對台商一系列「依法施壓」措施對台灣形成「以商圍政」
中共雖自1999年起開始開始「嚴打走私」,但自2000年台灣總統大選
後,雖然中共官員強調是針對所有的加工貿易企業,但對台商之查緝
頻率與範圍明顯加大,尤其中共將台商一分為二,欲針對不同立場台
商採取不同政策:對「公開」支持陳水扁總統的台商或企業集團展開
經貿鬥爭,進行「硬遏制」;另一方面,則維持過去一貫吸引台資、
發展兩岸經貿的作法,進行「軟遏制」,意圖透過這些「以商圍政」
的軟硬手段,迫使陳水扁鬆動台獨立場接受「一個中國」,同時迫使
新政府加速兩岸全面「三通」,以及接受政治性議題談判。故台商在
此時遭受中共較嚴密的「依法」查緝漏稅走私行動,實是因兩岸緊張
對峙所無可避免的政治風險。
http://www.chinabiz.org.tw/chang/book/appendix87-88/menu.htm
這牽涉到生產合同模式的缺陷跟海關的裁量權
說你走私(海關方面),或說你逃漏稅(國稅方面),也百口莫辯
國稅好一點,最多罰錢;海關就可以先抓人了
不過台商自己也是要負一部分責任:照理說,內銷跟外銷的倉庫要區隔,有人根本就不分
--
: 大陸比台灣吸引力強的地方 在於勞工的價格與租稅優惠和補貼
: 而台灣強的地方 以高科技產業而言 在於較完整的上下游產業聚落
: 若是開放三通 未必會造成"連根拔起"的局面
: 由於產業上下游的關聯 如果技術領先的部分沒有過去
: 非勞力密集的部分也不一定會出走
: 只是台灣的政府可能需要正面面對租稅和產業補貼等政策上和大陸的競爭
: 另一方面 所謂的分工並非只是高科技產品和低技術產品的分工
: 同一個產業甚至公司內部也能夠做分工
: 譬如IBM把NB的部門賣給聯想 可以看作是一種分工 只是部門已經屬於不同公司
: 而捷安特雖然也西進 但是附加價值最高和最先進的產品 仍然在台灣生產
資訊需要更新
第一、那些租稅優惠跟補貼開始有砍掉的動作了
缺工(這很難想像…)、缺電的問題也慢慢浮現出來
一星期總有一兩天限電,缺電時用柴油發電機也很貴的
第二、就因為產業上下游的關連,所以西進往往是整個生產鏈外移
反對三通的其中一種說詞,就是避免技術過去
中國要三通,難道不會想得到台灣的技術嗎?
你還用"如果技術領先的部分沒有過去…"的理由,很難說服人
再看看《兩岸經濟統計月報》第 161 期:
至於臺商投資行業2006年1-4月主要分佈於電腦、通信及視聽電子
產品製造業、化學材料及化學製品製造業、精密、光學、醫療器材
及鐘錶製造業、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金屬基本工業及金屬製品
製造業,投資金額依序為5.37億美元(占總金額24.90%)、1.58億
美元(占總金額7.31%)、1.50 億美元(占總金額6.94%)、1.20
億美元(占總金額5.55%)、1.17億美元(占總金額5.44%)。
(全文:http://www.chinabiz.org.tw/chang/Eco/161-2006-03/menu.htm)
產業結構會不會趨近,是會走向跟台灣競爭,還是分工?都需要再觀察
另外提供一則八卦,信不信就看個人了:
某位老婆是經濟犯的林姓部長
曾在中國投資五十幾億台幣的光纖,結果是慘賠
為什麼我會知道?因為我親戚從事高科技業,也是該部長的同學
當初有借錢給他,算是參與這項投資案
(五十幾億怎麼來的,這我不知道,大概唸經濟的都很會拼經濟…)
: : 台灣政府要努力的方向應該是如何在已存在基礎的製造業上
: : 研發整合更成熟的技術及生產網絡
: : 三通好聽叫自由貿易 難聽叫自生自滅
: : 台灣的產業若只能移往大陸才能生存
: : 台灣將和香港一樣製造業被掏空 無法有自主領先的製造業體系
: : 政府的經濟政策是最主要的關鍵
: : 有學者提議藉由稅捐充裕國庫 控管外流資本廠商
: : 減緩產業空洞化對於國內的衝擊
: : 個人認為此法或許可行 但太過於被動
: : 三通的議題應放回台灣整體產業的前景來看
: : 應以整合 研發 擴大國內外資金挹注 人才培養為重
: 如果這些很好的政策很容易做到的話 其實也不用反對三通了...
: 但是我也同意您的看法 重要的是保留產業聚落的完整性 或是其精華的部分
: 改善投資環境 技術勞工的教育 才是最基本有效的
: 三通與否只能短期地表面地限制廠商 看看台積電和聯電就知道 限制西進只能綁住乖乖牌
: 另一個重點是 我們不去別人也會去
: 投資中國並不是只有台商在做 和台灣本土廠商做競爭的也不是只有台商
: 如果說台灣特別的地方是面對大陸的"經濟統戰"
: 當然限制是一個政治上的權宜 但投資與民主法治環境的改善才是長遠之計
你自己都認為很難留了
那就不要再用"如果技術領先的部分沒有過去"這樣的說詞
這樣是在對一個需要質疑的地方做假設
三通離不開政治風險
有一份《大陸及兩岸經濟情勢報告1998~1999》(麥朝成)
在第二章第十三頁底下:
2.因應兩岸情勢,利用對台商一系列「依法施壓」措施對台灣形成「以商圍政」
中共雖自1999年起開始開始「嚴打走私」,但自2000年台灣總統大選
後,雖然中共官員強調是針對所有的加工貿易企業,但對台商之查緝
頻率與範圍明顯加大,尤其中共將台商一分為二,欲針對不同立場台
商採取不同政策:對「公開」支持陳水扁總統的台商或企業集團展開
經貿鬥爭,進行「硬遏制」;另一方面,則維持過去一貫吸引台資、
發展兩岸經貿的作法,進行「軟遏制」,意圖透過這些「以商圍政」
的軟硬手段,迫使陳水扁鬆動台獨立場接受「一個中國」,同時迫使
新政府加速兩岸全面「三通」,以及接受政治性議題談判。故台商在
此時遭受中共較嚴密的「依法」查緝漏稅走私行動,實是因兩岸緊張
對峙所無可避免的政治風險。
http://www.chinabiz.org.tw/chang/book/appendix87-88/menu.htm
這牽涉到生產合同模式的缺陷跟海關的裁量權
說你走私(海關方面),或說你逃漏稅(國稅方面),也百口莫辯
國稅好一點,最多罰錢;海關就可以先抓人了
不過台商自己也是要負一部分責任:照理說,內銷跟外銷的倉庫要區隔,有人根本就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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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rdy
at 2006-10-03T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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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elia
at 2006-10-08T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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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ydia
at 2006-09-28T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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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三通?

By Kristin
at 2006-09-28T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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