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學問到一個問題,但不確定自己的觀念是否正確
同學問到
若今年在中央山脈發現金礦100噸,依市價每噸2萬元,則今年gnp將增加200萬元
-------解答說錯,錯在哪?
據前題,若發現者將礦產產權賣掉,獲得150萬元,則今年本國gnp將會增加150萬元
---------解答也說錯,錯在哪?
GNP 是指全體國民(同國藉者)在一定期間在所生產之最終財貨與勞務的市價總值
針對第一個問題,金礦本身蘊藏在地底下,被發掘出來並不能算是生產出來的財貨
但因為挖礦所雇用的人力、採買的設備,需計入 GNP
針對第二個問題,礦產產權就像土地買賣一樣,若計入則會有重覆計算的情況
因此不應計入
請版友們指正觀念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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