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司制度 - 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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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ravelfox (積極)》之銘言:
: 調低薪水跟不發年終都會引起反彈
: 但可以想像調低薪水(月薪)的成本是真的很大
: 不發年終或少發一點年終的成本較小
: 所以年終獎金的發放確實是個調整實際薪資的好方法
: 但讓我們把問題做個簡化
: 這裡比較的薪資結構是"錢+股票"跟"錢"
: 發"月薪+年終"跟發"錢"算是同一種
: 而發錢當薪資,在調低薪資的時候公司必須付出一個成本k
: k是一個外生變數,若是它太大,公司就會傾向發"錢+股票"
: 你下面提的股票股利我看不懂
: "沒放在財報裡的員工股票股利"
: 指的是這個股利"只"發給持有股票的"員工"嗎?
: 我以為發股利是發給所有股東,不分持有者身份的
: 如果是只發給員工又不放在財報裡,那確實是很奇怪的事
: 不過這問題似乎比較偏會計方面了?

我終於看懂"你的問題"在哪了
你沒從會計的角度來看這問題

假設有兩家公司
甲發bonus
乙家發option or stock(這邊的股票股利是指發給員工的 不分員工有沒有股東身份)
那麼簡化的損益表如下
甲 乙
銷貨收入 1,000,000 1,000,000
bonus (10,000)
option (10,000)
------------------------------------------
稅前損益 99,000 99,000

如果以"市價"計算option或stock dividend 兩家公司的損益狀況是一樣的
差別在於甲支付現金 乙不支付現金

台灣一直到去年的財報(今年四月前公佈)
都是不把這10,000放在損益表內的
僅以附註的方式表達
也就是損益表上看到的還是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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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llum avatarCallum2008-02-12
我想t大的論點應該是著重在''why??''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8-02-13
為什麼要用股票選擇權來代替薪資
而不是著重在對股東權益的傷害
Lauren avatarLauren2008-02-14
雖然這兩者應該是要連結在一起的
Zenobia avatarZenobia2008-02-15
但在上述例子裏 他說的理由是不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