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司制度 - 經濟

By Zenobia
at 2008-02-09T16:53
at 2008-02-09T16:53
Table of Contents
股票選擇權或員工股票股利會引起這麼大的爭議
其中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會計問題
如果財務報表能合理地表達股東的權益
以什麼形式來發放其實問題並不大
發10b的bonus或發10b的option
如果股東在損益表上都能看到
也就不用改會計準則了
P/E ratio也不會出現這麼大的變化
--
另股東權益是否和公司價值一致
最近因credit crunch又出現幾個相當有趣的例子
花旗 美林等銀行或投行的執行長都被K下台
但是他們領的選擇權卻不必歸還
這變成他們選擇風險較高 報酬率較高的project
但是股東授權給他們 並不代表金融業的股東也偏好這樣的投資
這些經理人在極大化公司價值嗎? 或許是
但是這些經理人在極大化股東權益嗎? 這不用多說了
而選擇權最大的問題便是在於公司給經營者誘因
讓他們去選擇風險較高的投資計畫
計畫成功大賺的話 選擇權價值飛漲
計畫失敗搞垮公司的話 拍拍屁股走人又不用負責任
--
另公司價值就財務領域以及會計的定義是
股東權益+債權人權益
所以M&M的公式裡面
是這麼表達公司價值的
V=Ve+Vd
經理人可以藉由大量融資降低資金成本
去投資所有NPV為正的投資計畫
但這會讓一些NPV在為正邊緣的投資計畫也被採用
當公司因這些投資計畫失敗造成公司價值損失時(假設還沒破產)
債權人是首先拿到利息與本金的
但股東卻承擔這樣的損失
當公司因這些投資計畫失敗而破產時
股東的順位又是排在債權人後面
---
代理問題的範圍相當廣
只要是"公司"組織 經營者和所有者的不同時 利益不一致引發的問題都算
甚至是"獨資" "合夥" 也會有經營者與債權人之間的代理問題
※ 引述《travelfox (積極)》之銘言:
: 先澄清一下 我提的是這篇論文
: Oyer, P., 2004, Journal of Finance 59, 1619-1649.
: "Why Do Firms Use Incentive That Have No Incentive Effects?"
: : 有兩點在這提出
: : 1.調低薪水真的成本很大嗎?
: : 有一種薪水支付的方式叫做 年終(或考績)
: : 不賺錢的時候 公司可以一毛都不發
: : 公司大賺的時候 公司發幾十個月股東也不會有意見
: : 年終的發放 不僅比員工股票股利彈性更大
: : 而且可以抵稅
: 調低薪水跟不發年終都會引起反彈
: 但可以想像調低薪水(月薪)的成本是真的很大
: 不發年終或少發一點年終的成本較小
: 所以年終獎金的發放確實是個調整實際薪資的好方法
: 但讓我們把問題做個簡化
: 這裡比較的薪資結構是"錢+股票"跟"錢"
: 發"月薪+年終"跟發"錢"算是同一種
: 而發錢當薪資,在調低薪資的時候公司必須付出一個成本k
: k是一個外生變數,若是它太大,公司就會傾向發"錢+股票"
: 我說的只是這篇論文的想法,很多細節它都有提到
: 但我限於能力和時間沒辦法全打出來
: : ^^^^^^^^^^^^^^^^^^^^^^^^^^^^^
: : 這點太多實例和理論在說明這兩個之間是不相等的
: : 最常被引用的理論是代理問題 這不多說
: 代理問題說的是股東(公司擁有者)利益和經理人(公司管理者)利益不一致
: 而不是公司利益和股東利益不一致
: : 巴菲特有句關於選擇權的看法
: : 「如果選擇權不是對員工的一種報酬,那它算是什麼? 如果報酬不算是一種費用
: : ,那它又是什麼? 如果費用不列入損益表中,那它又應該擺在那裏?」
: 我認為選擇權是薪資的一部份,所以我同意他的看法
: 應該列入損益表裡面,但我談的問題是
: "為什麼科技公司要發給員工股票當薪資?"
: 是由公司角度來看這個問題
: 你下面提的股票股利我看不懂
: "沒放在財報裡的員工股票股利"
: 指的是這個股利"只"發給持有股票的"員工"嗎?
: 我以為發股利是發給所有股東,不分持有者身份的
: 如果是只發給員工又不放在財報裡,那確實是很奇怪的事
: 不過這問題似乎比較偏會計方面了?
--
其中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會計問題
如果財務報表能合理地表達股東的權益
以什麼形式來發放其實問題並不大
發10b的bonus或發10b的option
如果股東在損益表上都能看到
也就不用改會計準則了
P/E ratio也不會出現這麼大的變化
--
另股東權益是否和公司價值一致
最近因credit crunch又出現幾個相當有趣的例子
花旗 美林等銀行或投行的執行長都被K下台
但是他們領的選擇權卻不必歸還
這變成他們選擇風險較高 報酬率較高的project
但是股東授權給他們 並不代表金融業的股東也偏好這樣的投資
這些經理人在極大化公司價值嗎? 或許是
但是這些經理人在極大化股東權益嗎? 這不用多說了
而選擇權最大的問題便是在於公司給經營者誘因
讓他們去選擇風險較高的投資計畫
計畫成功大賺的話 選擇權價值飛漲
計畫失敗搞垮公司的話 拍拍屁股走人又不用負責任
--
另公司價值就財務領域以及會計的定義是
股東權益+債權人權益
所以M&M的公式裡面
是這麼表達公司價值的
V=Ve+Vd
經理人可以藉由大量融資降低資金成本
去投資所有NPV為正的投資計畫
但這會讓一些NPV在為正邊緣的投資計畫也被採用
當公司因這些投資計畫失敗造成公司價值損失時(假設還沒破產)
債權人是首先拿到利息與本金的
但股東卻承擔這樣的損失
當公司因這些投資計畫失敗而破產時
股東的順位又是排在債權人後面
---
代理問題的範圍相當廣
只要是"公司"組織 經營者和所有者的不同時 利益不一致引發的問題都算
甚至是"獨資" "合夥" 也會有經營者與債權人之間的代理問題
※ 引述《travelfox (積極)》之銘言:
: 先澄清一下 我提的是這篇論文
: Oyer, P., 2004, Journal of Finance 59, 1619-1649.
: "Why Do Firms Use Incentive That Have No Incentive Effects?"
: : 有兩點在這提出
: : 1.調低薪水真的成本很大嗎?
: : 有一種薪水支付的方式叫做 年終(或考績)
: : 不賺錢的時候 公司可以一毛都不發
: : 公司大賺的時候 公司發幾十個月股東也不會有意見
: : 年終的發放 不僅比員工股票股利彈性更大
: : 而且可以抵稅
: 調低薪水跟不發年終都會引起反彈
: 但可以想像調低薪水(月薪)的成本是真的很大
: 不發年終或少發一點年終的成本較小
: 所以年終獎金的發放確實是個調整實際薪資的好方法
: 但讓我們把問題做個簡化
: 這裡比較的薪資結構是"錢+股票"跟"錢"
: 發"月薪+年終"跟發"錢"算是同一種
: 而發錢當薪資,在調低薪資的時候公司必須付出一個成本k
: k是一個外生變數,若是它太大,公司就會傾向發"錢+股票"
: 我說的只是這篇論文的想法,很多細節它都有提到
: 但我限於能力和時間沒辦法全打出來
: : ^^^^^^^^^^^^^^^^^^^^^^^^^^^^^
: : 這點太多實例和理論在說明這兩個之間是不相等的
: : 最常被引用的理論是代理問題 這不多說
: 代理問題說的是股東(公司擁有者)利益和經理人(公司管理者)利益不一致
: 而不是公司利益和股東利益不一致
: : 巴菲特有句關於選擇權的看法
: : 「如果選擇權不是對員工的一種報酬,那它算是什麼? 如果報酬不算是一種費用
: : ,那它又是什麼? 如果費用不列入損益表中,那它又應該擺在那裏?」
: 我認為選擇權是薪資的一部份,所以我同意他的看法
: 應該列入損益表裡面,但我談的問題是
: "為什麼科技公司要發給員工股票當薪資?"
: 是由公司角度來看這個問題
: 你下面提的股票股利我看不懂
: "沒放在財報裡的員工股票股利"
: 指的是這個股利"只"發給持有股票的"員工"嗎?
: 我以為發股利是發給所有股東,不分持有者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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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這問題似乎比較偏會計方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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