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告知事項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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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B肝帶原,
發現大概沒有1x年也快10年了


最近想買醫療險,找了幾個業務員規劃
關於被保險人告知事項:
『過去五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4)肝炎、肝硬化、肝功能異常』

其中一個業務人員說因為我早就發現超過五年了,這選項選"否"
但另一個業務人員說我這個選項應該還是得選"是"
這 ....... 倒底是怎麼一回事? 我該怎麼辦??
更神奇的是,這兩個業務人員是同一家保險公司的 ..............

還有就是最近重看之前買的投資型保單的保單內容
發現同一個告知事項,保單上是選"否"
但是我確定我當時的確有告訴招覽業務人員了
這樣會影響我的權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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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nes avatarAgnes2011-05-10
Jack avatarJack2011-05-13
原則上有疾病就是要告知,但可能加費.不能保或批註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1-05-18
超過五年,如果鑽漏洞選否,那以後就選否吧!也別再提起
Kama avatarKama2011-05-20
一般調病例以五年內為主,2年內最好也不要提出理賠申請
Zanna avatarZanna2011-05-23
兩年之內就算申請理賠 保險公司也不能解除契約
Ula avatarUla2011-05-25
底下可以說明~已超過五年,是十年前的事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1-05-29
可以勾否,但下面做說明,基本上還是會要求體檢..
Mary avatarMary2011-05-31
因為B肝,醫生通常會建議定期追蹤,是原po未定期檢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