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養問題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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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友們好,今年第一次報稅,已爬文諸次,仍有一些疑問請教。

背景:父母是教師(免稅),父親已退休(未滿70y),妹妹在學中(已滿20y)。

一、請問我可以報扶養妹妹嗎?

爬文結果:有人說不行,因要附上父母職業證明;
又有人說可以,因為同胞兄弟姐妹沒有限制那麼嚴格...

請問是否可以呢?

二、另,如果我可以撫養妹妹,
妹妹所有的扣繳憑單都要加入我的收入計算嗎?

三、如果我可以撫養妹妹,
她的健保費一定要算在我這邊嗎?(我的眷口?) 還是這是獨立兩件事?

另外,有個跟扶養沒有關係的問題。

我的扣繳憑單分為兩種,一是薪資所得,另一是獎金。
獎金已預扣15%的稅金。
請問,如果我該年所得稅結算出來<預繳的15%稅金,
政府是不是會退錢給我呢?

還是說,這個15%稅金跟所得稅沒關?

謝謝

(如果問題很笨,還請原諒,仍在爬文學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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