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時段不同價錢的車票定價 - 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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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有趣的問題

困擾過不少學生

小弟的學習過程中

也曾無法理解為何會有兩種看似接近(?) 的訂價策略



兩種訂價方式並不宜視為相同

或說,

不宜視為「跨期差別取價是第三級差別取價的一種」

雖然從「消費的時點」看來

上述說法並無太大爭議

「針對不同時段的消費者,訂定不同的價格

因為消費者有不同的需求彈性,故面對不同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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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級差別取價)


兩種訂價方式的根本差異之一在於「成本」

第三級差別取價,廠商對不同市場提供商品時

因為只有一個總產出,故基本上只有一個總成本

但跨期差別取價則否

面對不同時段,不同需求

有不同的總產出,因此有不同的總成本

例如:尖峰期間用電、打電話,比離峰時間來的貴…等



上述特性是第三級差別取價所無須滿足的

第三級差別取價只消針對無法套利的兩個市場訂立不同價格即可

反之,跨期差別取價也無法符合第三級差別取價只有一個總成本的特性



以上,小弟拙見,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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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Xanthe avatarXanthe2008-08-14
我同意你的觀點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08-08-17
推 同意
Michael avatarMichael2008-08-22
非常同意這個觀點,因為差別取價的前提
Olga avatarOlga2008-08-22
就是生產成本不變,離尖峰不符合定義
Aaliyah avatarAaliyah2008-08-23
與5322相較,這篇請板主也給個m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