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南科等股票 可抵稅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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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郭文平/台北報導

開始報稅了,最近不少人向國稅局詢問如何申報投資抵減,北市國稅局昨天公佈今年符合

投資抵減稅額案件,包括台灣高鐵、中華航空與南亞科技等,均符合投資抵減稅額標準。

根據北市國稅局統計,從92年1月1日到93年4月底,符合作為投資抵減稅額標準的投資案

共有169件,而整體可抵減稅額高達51億7000萬元。

北市國稅局說,近期不少納稅義務人打電話到國稅局詢問,接到企業寄發的「股東投資抵

減稅額證明書」,應該要如何申報的問題。國稅局表示,原則上符合投資抵減稅額的案件

,包括「重要科技事業、重要投資事業、創業投資事業或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及「新

興重要策略性產業」等。

在「重要科技事業、重要投資事業、創業投資事業或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部分,納稅

人如果持有該公司股票兩年以上者,可在股票價款20%限度內抵減當年應納稅額。

當年度抵減不足,可在以後四年內抵減,但每年額度不可超過應納稅額50%,最後一年不

在此限。

而「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則是股東投資該事業創立或擴充而發行的記名股票,持有股

票時間達三年以上者,以取得股票時的價款,在規定抵減率的額度內,抵減「自當年度起

五年內」應納稅額。其每一年抵減額度,也不可超過當年應納稅額的50%,最後一年不在

此限。

【2004/05/2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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