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錢包網路繳稅 換新版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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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財政部表示,今年4月起財金公司即已換發新版2.0電子錢包,使用電子錢包網路繳稅的民

眾,應至原申請銀行換發新版電子錢包,並重新申請憑證。

財政部並表示,如有企業使用電子錢包網路報繳營業稅者,因為營業稅每二個月要申報一

次,業者最好儘早申請新版電子錢包與憑證,才不會造成報繳稅捐的不便。

財政部亦指出,現行舊版電子錢包仍可繼續使用至今年12月底,不過因為自今年的6月1開

始,因網際網路認證中心不再提供舊版電子錢包憑證更新,舊版電子錢包如已屆一年有效

期限者,需直接換發新版電子錢包,並重新申請憑證。

【2004/07/0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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