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鮮產物營業人 仍應辦營業登記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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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問答

王先生問:

他是專營生鮮農產品等免徵營業稅的營業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得免辦營

業登記,惟國稅局卻要對他裁處罰鍰,是何原因?

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答覆:

依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9款規定,飼料及未經加工的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免徵營業稅,專營上開免稅貨物的營業人依同法第29條規定得免辦營業登記,所指是本身

生產的業者,也就是農、漁民本身,至於一般營業人依所得稅法第18條規定營利事業尚無

免稅規定,仍應辦理營業登記,所以經營上開貨物的一般營業人仍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

營業登記。

王先生是一般營業人,因此被國稅局依所得稅法規定處以罰鍰。一般營業人專營生鮮農產

品等雖免徵營業稅,如尚未辦理登記,應儘速向所轄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以免被查獲而

以未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登記而處罰。查詢相關內容請洽:0800000321。

【2004/07/0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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