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癌險健康告知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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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有個問題請教各位~

國泰防癌險個人改雙親型,
請業務送件,

6/1填單有告知先生腸胃炎
6/5業務才送件
6/9因腸胃炎都沒好,做大便檢查報告有血,建議做大腸鏡和胃鏡檢查,
6/12國泰通知補繳3萬多改雙親保費,
6/13照大腸鏡正常,腸胃炎好多了
6/17照胃鏡
報告還沒出來,

問業務是否需在告知欄寫腸胃炎和照大腸鏡及胃鏡,
她說因送件日前無檢查,
送件後才檢查,90日後才生效,
且因是防癌險非醫療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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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萬一日後發生有相關疾病引起的癌症,如大腸癌或胃癌,
是否會因投保時未告知以上檢查而拒賠呢?

我有問其他保險經紀人,他說防癌就險是醫療險,一定要告知,

我請國泰業務補告知欄,他還推三阻四,
還叫我先通知我姊,報告一出來馬上開票給她,
總覺得這業務員只想趕快拿到錢,

我是否應該把這個國泰業務員趕快換掉,
自己去櫃檯保算了,

請問到底需不需要告知有做侵入性檢查?

真的很怕白繳保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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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egina avatarRegina2014-06-20
看條款,早期的條款有些定義不同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4-06-23
感覺此業務一定不是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