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51條,保險標的危險範圍怎麼定義?需懂保險法 - 保險

Rebecca avatar
By Rebecca
at 2014-06-16T00:11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NHfeel (掯!)》之銘言:
: 謝謝大家回復。
: 那麼想問,如果我要買醫療險實支實付。
: 標的危險範圍該如何定呢?
: 範圍是全身上下能得的病,大滿貫都得才算,請問是對的嗎?
: 另,若我有青光眼(沒告知),然後之後因心臟病需理賠。
: 兩者似乎不相關。
: 那保險公司會因51條,拒賠嗎?
: 謝謝

醫療險的保障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二條約定之疾病或傷害住院診療時,本公司依本契約約
定給付保險金。

疾病定義

本契約所稱「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本契約生效日(或復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傷害定義

本契約所稱「傷害」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因而蒙受之
傷害。

住院定義

本契約所稱「住院」係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其疾病或傷害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
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

其中,保險範圍其實也就是危險範圍,即投保後的疾病 & 意外
※須注意有無等待期設定,假如有,須算入

問題點:若我有青光眼(沒告知),然後之後因心臟病需理賠。

投保前疾病->青光眼

若,心臟病為青光眼所引起,那確實可以投保前疾病為由不賠

但實際上,老實說很難有醫生會這樣講

保險公司正常也不會說是投保前有青光眼而要拒賠

只會去找是否投保前已有心臟病相關病史 OR 檢查紀錄

其實,保險公司為了避免要被保人在理賠時扯皮

對於有告知的疾病大多以除外批住的方式處理

其實就是為了避免未來舉證的麻煩
※舉證責任分配(民277條)

也因此,為了避免要保者投機而不拒實告知,

保險法64條就特別規範到,對於無據實告知者,保險公司可獲得解除契約的權利

以問題內容而言,尚須注意因青光眼無據實告知,後續會有被解約的問題

--

All Comments

一歲半小孩國外旅遊平安險+醫療險選擇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14-06-15T17:32
要帶一歲半的小孩去美國三個月,目前已經閱讀了幾家比較多人投保的保險公司條款 考量的重點為15歲以下可保的保險金總額、住院最高理賠金額、傷害醫療最高理賠金額 同一門診/急診最高理賠金額、醫療費用包含項目 目前打算買國泰人壽和美商安達兩家,選擇原因是國泰的醫療費用包含項目似乎較多 (救護車、掛號證明文件) ...

27歲男 第一份保單請益

Vanessa avatar
By Vanessa
at 2014-06-15T17:12
一、性別:男 二、年齡:27(76年次) 三、職業/工作內容:第一職級 四、保障需求:醫療/意外 五、保費預算: 六、健康告:無 七、常用交通工具:機車 汽車 八、預計規劃:目前是為自己規劃的第一份保單,希望能照顧到現階段基本的需求, 不喜歡儲蓄險,未來想說已其他方 ...

30歲女性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14-06-15T16:40
一、性別:女 二、年齡:30 三、職業/工作內容:公/辦公室行政 四、保障需求:不太確定..應該是380w 五、保費預算:15000~20000/以下 (不含原本保費的預算) 六、健康告知:家族有高血壓/子宮肌瘤/僵直性脊椎炎.本身無特殊疾病 七、常用交通工具:機車 八、預計規劃:1. 癌症a ...

保險法51條,保險標的危險範圍怎麼定義?需懂保險法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14-06-15T15:44
謝謝大家回復。 那麼想問,如果我要買醫療險實支實付。 標的危險範圍該如何定呢? 範圍是全身上下能得的病,大滿貫都得才算,請問是對的嗎? 另,若我有青光眼(沒告知),然後之後因心臟病需理賠。 兩者似乎不相關。 那保險公司會因51條,拒賠嗎? 謝謝 ※ 引述《NHfeel (掯!)》之銘言: : 請問大家 ...

34歲男 既有的保單檢視(國泰)

Callum avatar
By Callum
at 2014-06-15T10:36
一、性別:男 二、年齡:34 三、職業/工作內容:第二類 四、保障需求:防癌,重大疾病 五、保費預算:3萬多 六、健康告知:無 七、常用交通工具:機車+汽車 八、預計規劃:這是民國95年同學幫我規劃的保單~現在拿出來檢視一下 想加強癌症或者重大疾病之類的保障~請各位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