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看一下華南best的保單條款,
關於第六條,不保事項部份,第三條,
三、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獸力車、機動車輛、航空器或船舶(含水上機動車輛)
及依法應領有牌照之車輛等所致之賠償責任。
意思是說,我不小心騎車或開車撞到別人,或撞壞別人家的東西,
這部份是不理賠的嗎?
假如是的話,我是否需要再額外加買機車/汽車第三責任險部份?
題外話,假如我家有兩台以上機車,是否每一台都需要加保呢?
先謝謝版上前輩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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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六條,不保事項部份,第三條,
三、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獸力車、機動車輛、航空器或船舶(含水上機動車輛)
及依法應領有牌照之車輛等所致之賠償責任。
意思是說,我不小心騎車或開車撞到別人,或撞壞別人家的東西,
這部份是不理賠的嗎?
假如是的話,我是否需要再額外加買機車/汽車第三責任險部份?
題外話,假如我家有兩台以上機車,是否每一台都需要加保呢?
先謝謝版上前輩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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