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先進,
有跟朋友討論到發明人掛名的問題,目前討論的是多掛一個老闆的名子
當然,掛名是一件不是那麼正面的事情,但在專利的申請卻常遇到
不管是人情也好,有其他目的也好....
之前有請教過公司的專利事務所人員,他的答覆是"很不容易因掛名而被撤銷專利"
所以事務所人員來討論案件時,都沒有追問每個發明人實際貢獻了什麼
而看過不少公司的專利提案單也都沒有發明人工作分配的欄位
請問一下,真的是不好查證,所以事務所、公司都不會很認真探討作者群貢獻
還是大家狀況外?? 等到被撤銷才後悔莫及??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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