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民年金保險 - 保險
By Anthony
at 2008-06-04T18:33
at 2008-06-04T18:33
Table of Contents
壹、加保及保險費問題
1) 國民年金何時開辦?
Ans:
自民國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珍妮佛註:9/1就要開始送件囉,請電洽各地方相關單位詢問))
2) 國民年金的適用對象為何?
Ans: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即為國民年金強制納保對象:
a.25歲至65歲,未曾領取公教保養老給付或軍保退伍給付的國民,
在未參加軍、公教或勞保期間,均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b.開辦前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未曾領取公教保養老給付或軍保退
伍給付且未滿65歲的國民;或開辦後15年內領取勞保老年給付,
勞保年資未滿15年,未滿65歲,且未領取公教保養老給付、軍保
退伍給付的國民,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c.開辦時年滿15歲、未滿65歲的農保被保險人,在國保開辦時應改
參加國民年金保險為被保險人(原農保自97年9月30日逕予退保)。
3) 國民年金開辦前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可否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Ans:
雖然開辦前已領過勞保老年給付,只要開辦時尚未滿65歲,而且未
領取公教保養老給付、軍保退伍給付,仍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4) 國民年金開辦後才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可否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Ans:
國民年金保險施行後15年內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如勞保年資未達15
年,而且未領取公教保養老給付或軍保退伍給付,在65歲前均應參
加國民年金保險。
5) 外籍配偶可否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Ans:
外籍配偶未取得本國籍前,不能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必須等到在國
內設有戶籍,而且符合年滿25歲、未滿65歲,未參加軍、公教、勞
保等規定,才可以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6) 符合參加國民年金者,是否需向勞保局申報加保?
Ans:
不用,本局會依據戶政資料,將年滿25歲至65歲國民,排除不符合
加保規定者,按雙月寄發繳款單,主動納保。
7) 國民年金的保險效力從何時開始?到何時結束?
Ans:
國民年金保險的保險效力從符合加保資格的當日零時開始,到喪失
加保資格的前一日24時停止;但被保險人如果死亡,則至其死亡當
日終止。
8) 國民年金的月投保金額為何?
Ans:
國民年金開辦第一年,以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即基本工
資,目前為17280元,)為月投保金額;第2年起,則視消費者物價指
數累計成長率是否達5%,再依該成長率調整。
((珍妮佛註:依該成長率,5%有正或負之調整))
9) 國民年金的保險費率為何?
Ans:
國民年金保險費率,第一年為6.5%,第3年調高0.5%(即7%),以後每
2年調高0.5%,到最高上限12%為止。
10)國民年金的保險費如何計算?被保險人要負擔多少保險費?
Ans:
一般國民每月應負擔的保險費 = 月投保金額 X 保險費率 X 自付比率60%
,依此公式計算,被保險人第1年每個月應自付的保險費為674元(17280 X
費率6.5% X 60% ),另外由政府補助449元(17280 X 費率6.5% X 40%)。
低收入戶者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其保險費由政府全額補助。又其他經濟弱
勢的被保險人,政府也給予較高的補助比率,以減輕其保費負擔。
11)保險費繳款單什麼時候寄發?
Ans:
國保保險費是採雙月計算,由本局於次月底前開具繳款單,按被保險人戶
籍地址寄發,被保險人必須於再次月底前,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本局指
定的方式繳納。例如:國保97年10月1日開辦,本局於同年12月底寄發繳款
單,通知被保險人繳納同年10月及11月二個月份之保險費,被保險人須於
98年1月底前完成繳納。
12)被保險人如逾期未繳納保險費,會不會收滯納金或利息?
Ans:
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費收繳,採柔性強制方式處理,也就是不動用強制執
行相關規定,也不動用罰則,所以逾期未繳納保險費期間,不會加徵滯納
金,但須加徵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為自繳應繳納期限屆滿翌日起至完納
前1日止,每逾1日,以每年1月1日之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準按日
計算利息。
13)家庭主婦本身沒有收入來源,如何繳納保險費?
Ans:
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費及利息,於配偶間,互負連帶繳納的義務,所以家
庭主婦參加國保期間,其配偶應負連帶繳費的義務,如屆期仍未繳納者,
會處罰配偶3000元以上至15000元以下罰鍰。
14)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後,如有欠費情形,可否補繳?
Ans:
被保險人只能申請補繳10年期間內之保險費及利息,並可併計保險年資,超
過10年部份,不能請求補繳,保險年資也不能併入計算。但如有不可歸責於
被保險人之事由致未繳納情形,仍可請求補繳及併計保險年資。
例如:
國民年金開辦時年滿47歲的被保險人,如果到65歲時都未繳納保險費,時間
長達18年,其僅能補繳最近10年(55歲到65歲)的保險費及利息,前8年(47歲
至55歲)的保險費不能請求補繳,年資也不能併入計算。
15)不繳納保險費會有何影響?
Ans:
國保的保險年資是按實際繳納保險費的月數計算,不繳納保險費就沒有保險
年資,而且在未繳清保險費及利息前,如發生保險事故,本局會暫時不予支
付保險給付。
(( 續 ))
--
有真心的人,也許是壞人,但不會是笨蛋。
簡單講,我討厭笨蛋。
而那些這些不是玩笑,不是敷衍,不是面具,
對我來說,一律為不夠真心。
--
1) 國民年金何時開辦?
Ans:
自民國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珍妮佛註:9/1就要開始送件囉,請電洽各地方相關單位詢問))
2) 國民年金的適用對象為何?
Ans: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即為國民年金強制納保對象:
a.25歲至65歲,未曾領取公教保養老給付或軍保退伍給付的國民,
在未參加軍、公教或勞保期間,均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b.開辦前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未曾領取公教保養老給付或軍保退
伍給付且未滿65歲的國民;或開辦後15年內領取勞保老年給付,
勞保年資未滿15年,未滿65歲,且未領取公教保養老給付、軍保
退伍給付的國民,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c.開辦時年滿15歲、未滿65歲的農保被保險人,在國保開辦時應改
參加國民年金保險為被保險人(原農保自97年9月30日逕予退保)。
3) 國民年金開辦前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可否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Ans:
雖然開辦前已領過勞保老年給付,只要開辦時尚未滿65歲,而且未
領取公教保養老給付、軍保退伍給付,仍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4) 國民年金開辦後才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可否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Ans:
國民年金保險施行後15年內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如勞保年資未達15
年,而且未領取公教保養老給付或軍保退伍給付,在65歲前均應參
加國民年金保險。
5) 外籍配偶可否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Ans:
外籍配偶未取得本國籍前,不能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必須等到在國
內設有戶籍,而且符合年滿25歲、未滿65歲,未參加軍、公教、勞
保等規定,才可以參加國民年金保險。
6) 符合參加國民年金者,是否需向勞保局申報加保?
Ans:
不用,本局會依據戶政資料,將年滿25歲至65歲國民,排除不符合
加保規定者,按雙月寄發繳款單,主動納保。
7) 國民年金的保險效力從何時開始?到何時結束?
Ans:
國民年金保險的保險效力從符合加保資格的當日零時開始,到喪失
加保資格的前一日24時停止;但被保險人如果死亡,則至其死亡當
日終止。
8) 國民年金的月投保金額為何?
Ans:
國民年金開辦第一年,以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即基本工
資,目前為17280元,)為月投保金額;第2年起,則視消費者物價指
數累計成長率是否達5%,再依該成長率調整。
((珍妮佛註:依該成長率,5%有正或負之調整))
9) 國民年金的保險費率為何?
Ans:
國民年金保險費率,第一年為6.5%,第3年調高0.5%(即7%),以後每
2年調高0.5%,到最高上限12%為止。
10)國民年金的保險費如何計算?被保險人要負擔多少保險費?
Ans:
一般國民每月應負擔的保險費 = 月投保金額 X 保險費率 X 自付比率60%
,依此公式計算,被保險人第1年每個月應自付的保險費為674元(17280 X
費率6.5% X 60% ),另外由政府補助449元(17280 X 費率6.5% X 40%)。
低收入戶者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其保險費由政府全額補助。又其他經濟弱
勢的被保險人,政府也給予較高的補助比率,以減輕其保費負擔。
11)保險費繳款單什麼時候寄發?
Ans:
國保保險費是採雙月計算,由本局於次月底前開具繳款單,按被保險人戶
籍地址寄發,被保險人必須於再次月底前,以金融機構轉帳或其他本局指
定的方式繳納。例如:國保97年10月1日開辦,本局於同年12月底寄發繳款
單,通知被保險人繳納同年10月及11月二個月份之保險費,被保險人須於
98年1月底前完成繳納。
12)被保險人如逾期未繳納保險費,會不會收滯納金或利息?
Ans:
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費收繳,採柔性強制方式處理,也就是不動用強制執
行相關規定,也不動用罰則,所以逾期未繳納保險費期間,不會加徵滯納
金,但須加徵利息,利息的計算方式為自繳應繳納期限屆滿翌日起至完納
前1日止,每逾1日,以每年1月1日之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準按日
計算利息。
13)家庭主婦本身沒有收入來源,如何繳納保險費?
Ans:
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費及利息,於配偶間,互負連帶繳納的義務,所以家
庭主婦參加國保期間,其配偶應負連帶繳費的義務,如屆期仍未繳納者,
會處罰配偶3000元以上至15000元以下罰鍰。
14)參加國民年金保險後,如有欠費情形,可否補繳?
Ans:
被保險人只能申請補繳10年期間內之保險費及利息,並可併計保險年資,超
過10年部份,不能請求補繳,保險年資也不能併入計算。但如有不可歸責於
被保險人之事由致未繳納情形,仍可請求補繳及併計保險年資。
例如:
國民年金開辦時年滿47歲的被保險人,如果到65歲時都未繳納保險費,時間
長達18年,其僅能補繳最近10年(55歲到65歲)的保險費及利息,前8年(47歲
至55歲)的保險費不能請求補繳,年資也不能併入計算。
15)不繳納保險費會有何影響?
Ans:
國保的保險年資是按實際繳納保險費的月數計算,不繳納保險費就沒有保險
年資,而且在未繳清保險費及利息前,如發生保險事故,本局會暫時不予支
付保險給付。
(( 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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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真心的人,也許是壞人,但不會是笨蛋。
簡單講,我討厭笨蛋。
而那些這些不是玩笑,不是敷衍,不是面具,
對我來說,一律為不夠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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