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家人目前有積欠卡費約近6萬元..
有問過新光銀行的專員..說 可以將其他銀行的費用 都轉給新光 這邊
所以 就只需要攤還給新光銀行就好了..
我想請問 如果說 我先幫家人清掉一半..剩下的一半 就以原方式(各銀行的利率都不同)
來做攤還動作好? 還是 以新光專員的方式 來做攤還的動作 比較好呢?
新光專員的意思 好像是說 把其他銀行的費用 都轉給新光這邊..
由新光先幫我付掉..然後 我在還給新光就好了..
聽家人說 新光開的利率好像9%左右..原方式的銀行中 有高達17%的樣子@@"
請問各位專家的意思??
--
有問過新光銀行的專員..說 可以將其他銀行的費用 都轉給新光 這邊
所以 就只需要攤還給新光銀行就好了..
我想請問 如果說 我先幫家人清掉一半..剩下的一半 就以原方式(各銀行的利率都不同)
來做攤還動作好? 還是 以新光專員的方式 來做攤還的動作 比較好呢?
新光專員的意思 好像是說 把其他銀行的費用 都轉給新光這邊..
由新光先幫我付掉..然後 我在還給新光就好了..
聽家人說 新光開的利率好像9%左右..原方式的銀行中 有高達17%的樣子@@"
請問各位專家的意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