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剩餘財產分配權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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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有一個困擾的問題想請教各位大大

我父親過世後,我在辦理他的遺產申報有順便根據民法

申請了我媽媽的配偶剩餘財產分配權

完稅證明於今年六月開出,遺產也過繼到我媽媽名下

可是前天我收到國稅局電話

說要瞭解我媽媽那個帳戶的資金流向

因為他說既然我們申請了此權利

因此國稅局會針對此帳戶做追蹤列管

時限不一定(我看他的口氣好像是只要上級覺得手癢想查了就可以查的意思)

因為他要證明我爸爸遺產過繼給我媽媽部份不會間接過繼給我

講白一點,就是希望我們既然申請這個權利就要這法律規定走

不要掛羊頭賣狗肉,所以我就問他

是不是這個帳戶以後每筆資金流向,我們都要有備查的心理準備

他就說是!這樣我心理就覺得很幹,變成以後我媽媽在這個帳戶上

的一些資金轉帳我都要新影印起來,也要說明錢轉去哪裡

或者前從哪裡轉進來,所以我想請問各位是真的會這樣?

還是我被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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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07-11-20
遺產超多? 配偶的剩餘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所以要列管?
Elvira avatarElvira2007-11-21
列管是正常的,但每年免稅額的贈與還是可以辦
Mary avatarMary2007-11-24
若有大筆資金進出,國稅局要查你們必須提供資料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