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關於Claim內獨立項的問題 - 專利Rae · 2011-11-0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各位板友晚安 我想請問關於獨立項的問題 假設今天有人設計了一個裝置,並以這裝置為主設計了一個新的系統 那麼我在寫Claim的獨立項的時候,是否只要將這個裝置包含在這系統之下 就可以同時達到為這個裝置申請保護的效用? 還是說我必須在前述的獨立項之後,另外寫出一個新的獨立項2來重新表達這個裝置? 先謝謝看過的各位板友 -- 專利All CommentsIris2011-11-05建議另外寫Lauren2011-11-08CLM.1 一系統包含一裝置。 CL.2 進一步包含另一裝置Ula2011-11-10前題是裝置得以獨立作動Regina2011-11-14寫兩個 不過要寫的很像 不然會有單一性問題Regina2011-11-18兩種獨立項可以對上下游廠商個別主張權利 有利無害Eartha2011-11-20發明單一性Hedwig2011-11-21我是覺得CLM1寫裝置 CLM2寫系統包括CLM1的裝置Elizabeth2011-11-21推樓上Todd Johnson2011-11-22只寫系統的危險性在於被撤銷的可能性Caroline2011-11-26D大 為什麼會被撤銷? (-3-)aHardy2011-11-30d大說的應該是核駁,不是撤銷Dorothy2011-12-04不過 系統被核駁的可能性 不知道所指為何Jake2011-12-04系統與裝置屬於不同標的 會有單一性的問題Lucy2011-12-08不過如果申請案的名稱是類似 一種OOXX的裝置及其系統Ivy2011-12-10然後獨立項寫法再像d大寫的那樣 應該是不會有問題的Related PostsCIP與優先權一問CIP與優先權一問請問永宸這間公司?既有結構的新功能一問專利新手想問專利搜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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