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只有今年會有疑問的問題請教一下,
今年專利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考題第5題:
5.現行專利法規定之發明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補正期間為何?
(A)優先權日起 16 個月
(B)申請日起 4 個月內
(C)優先權日起 10 個月
(D)處分前補正者即可。
本人是認為,根據智財局的「專利法新法規定過渡適用情形彙整表 」及
「新專利法第153條」新法施行前優先權證明文件補正期間的適用規定,
答案應為(A),且目前實務上也確定智財局已從申請日起 4 個月內放寬
為優先權日起 16 個月。
可是先前申請試題釋疑,命題委員堅持答案只有(B),回覆內容只提到新
法非現行專利法,不是很令人滿意,所以想請教大家認為正確答案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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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專利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考題第5題:
5.現行專利法規定之發明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補正期間為何?
(A)優先權日起 16 個月
(B)申請日起 4 個月內
(C)優先權日起 10 個月
(D)處分前補正者即可。
本人是認為,根據智財局的「專利法新法規定過渡適用情形彙整表 」及
「新專利法第153條」新法施行前優先權證明文件補正期間的適用規定,
答案應為(A),且目前實務上也確定智財局已從申請日起 4 個月內放寬
為優先權日起 16 個月。
可是先前申請試題釋疑,命題委員堅持答案只有(B),回覆內容只提到新
法非現行專利法,不是很令人滿意,所以想請教大家認為正確答案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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