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詳細的回答.
所以看來關鍵在投保生效日三十天前的疾病是否己經"痊癒".
痊癒:不適用127
未痊癒:適用127
但痊癒的定義,是容易二分法的嗎?醫院能提供這種證明嗎?
例如1:像六年前關節層開過刀,軟骨組織己經變薄,但己出院可以正常活動,甚至可以運動.而現在投保醫療險,且未在告之範圍裡,所以沒有告知義務,
未進行告知,但若二十年後該部位開始出現疾病醫療行為.這樣受127約束嗎?
例如2:若曾因胚胎萎縮做過小產手術,之後休息出院.而現在投保醫療險,且未在告之範圍裡,所以沒有告知義務,未進行告知,假設未來又因相同疾病進行醫療行為.這樣受127約束嗎?
還是因為"惟應證明被保險人於投保時仍在該項疾病情況中",因此就由保險公司舉證,看結果判定是否"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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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看來關鍵在投保生效日三十天前的疾病是否己經"痊癒".
痊癒:不適用127
未痊癒:適用127
但痊癒的定義,是容易二分法的嗎?醫院能提供這種證明嗎?
例如1:像六年前關節層開過刀,軟骨組織己經變薄,但己出院可以正常活動,甚至可以運動.而現在投保醫療險,且未在告之範圍裡,所以沒有告知義務,
未進行告知,但若二十年後該部位開始出現疾病醫療行為.這樣受127約束嗎?
例如2:若曾因胚胎萎縮做過小產手術,之後休息出院.而現在投保醫療險,且未在告之範圍裡,所以沒有告知義務,未進行告知,假設未來又因相同疾病進行醫療行為.這樣受127約束嗎?
還是因為"惟應證明被保險人於投保時仍在該項疾病情況中",因此就由保險公司舉證,看結果判定是否"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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