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保險公司人員態度不積極 - 保險
By Wallis
at 2012-01-20T09:34
at 2012-01-20T09:34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ac0963369126 (大丈夫當雄飛 安能雌伏)》之銘言:
: ※ 引述《JyJian (生人勿擾內有惡人)》之銘言:
: : 各位版友好,小弟不幸去年7月有發生一起車禍,本身已有保100萬任意險
: : 小弟本身擦傷,對方左肩骨折
: : 第一時間做完筆錄後,會知保險公司有發生事故
: : 委託請保險公司幫我處理後續事宜後
: : 公司就有一位承辦人員聽我敘述事故概要跟因果
: : 聽完之後,承辦人說他瞭解了,接著會幫我處理後續事宜,說之後有事會再聯絡我
: : 因為交付給承辦人處理後,後續我也沒有在注意這件事情
: : 接著直到去年底,才又接到這承辦人員的電話說對方要求賠償六萬
這是民事有關人身 or 車輛,,或者是刑事和解?
不過拖這麼久也算很強啦..
: : 但是他需要有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才能判斷,他就請我去申請這研判表
有點不積極啦.
一般來講,您應該直接申請出險,然後對方的理賠人員會以您這邊的代理身分
到派出所去調閱事故圖.
而初判一個月內就有得申請,您這麼大方理都不理,那....怪誰呢??
: : 結果當週週末就接到警方電話,說對方對我提出過失傷害,請我去作筆錄
當然,過失傷害提告期只有半年.
: : 警方是說看我們說雙方要不要再先談談和解
: : 後來我直接致電對方,對方一直抱怨這半年我方與保險公司均未致電關心跟進行溝通
: : 我對方表現個人願意和平解決的誠意,他說就直接調解委員會見
: : 本週第一次協調對方直接獅子大開口要48萬,還是不斷靠背我方與保險公司未關心等等
不然呢?? ^_^
: : 調解結果當然是不了了知,又訂了二月要再進行調解
: : 個人其實對於這樣要一直跑來跑去很不高興
本來就是要自己審酌利弊,看是要和解還是要歌歌纏.....
: : (小弟北部人,出事地在南部,要調解一次都要耗費大量時間跟精神)
: : 當初交給保險公司代為處理,卻一直被對方靠背態度問題
您想過嘛?? 您保的第三人責任險,"保費才幾塊錢?? "
: : 讓我覺得保險公司不積極幫小弟處理本件事故,或是不想出險而一直拖延
: : 儘管事後申請之初步研判表,我方沒有肇事原因
無責任的話,保險公司是不會賠的,請大聲唸一下您投保的保單名稱..
"XX第三人責任險"
^^^^^^
: : 但是現在對方以刑逼民,加上保險公司中間將近半年未與我積極,讓我很頭大
: 初步分析研判表上 你沒有肇事責任?
初判表 "只是" 警方就肇事當時的現況做的 "初步判斷"
各地方還有鑑定委員會,還有第二關的台灣省鑑定委員會
對於法院而言,會採信鑑定委員會的結果.
: 沒有的話 何來過失傷害一說?
別懷疑,"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條,就可以構成過失.
通常這部分不會寫在初判表上.
: 反而是你可以告他過失傷害
都有傷的話 雙方都可以互告
: 發生車禍 不代表受傷較嚴重的人就是受害者
是的
: 所以就是就賠對方基本的強制險嚕
通常,無肇事責任的話,保險公司是不會賠的...
: 應該是對方要擔心你獅子大開口才是
: : 因為到了法院上初判表有利也沒用,加上對方搞不好會進行對他有利的改供或翻供
: 筆錄要改?
: 目前笨腦袋想到刑法214不過還沒念
: : 所以,個人是想就算對方要48萬也在個人保額內(經協調金額應該會更低)
: : 小弟現在強烈要求保險公司儘速將事情能用民事和解解決,但承辦人也只說再評估~"~
: : 不知道有無辦法可以使保險公司承辦人員積極處理或是促使他出險
: : 或是有無客服申訴管道等等,因為小弟不想再被保險公司牽著鼻子走
: : 委託保險公司處理了半年最後反而給我造成很大的困擾
: : 不知道這請教文po在本版是否妥當,若無不妥,還懇請各位版友給我一些建議或意見
: : 小弟在此先謝過了,感激不盡
: 你的車險業務員換一個吧= =
: 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是目前最新的管道
: 複製貼上一下
: 按刑法第214條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公
: 務員乃依據法令行使國家賦予之職權,茍有行為人觸犯本條之罪者,其侵犯之法益為國家之
: 法益,檢察機關得不經任何形式之告發遽行偵辦,又本條並無告訴乃論之規定,是以只需知
: 有犯罪行為者,不問任何人均得為告發人.
要個人說嘛....沒猜錯的話
保險公司因為本案初判表記載 被保險人 "無肇事責任",
因此 "不予受理出險"
所以才會根本不介入處理出險理賠事宜.
此時您需要的不是保險公司,而是 "一名律師"
另外,誠如前面所提,貴方因對方的過失造成的傷害是可以提告的,
但現已經 1/20 , 您未敘明去年7月何日肇事,姑且推論已經超過
可以提告的半年時間,這是貴方怠惰,無從究責.
而,保險公司能做什麼事呢??
有呀,等您被告被起訴,被法官判決您有責任,而需要賠償對方多少
金額時,保險公司才會啟動理賠機制把民事的部分給付.
至於 "被判刑多少或罰金或拘役,基本上跟保險公司無關歐...."
總結呢 請看清楚您保的保險,叫做
"第三人責任險"
啊沒肇事責任,只是碰到以刑逼民,跟保險公司當初的保險內容無關.
--
: ※ 引述《JyJian (生人勿擾內有惡人)》之銘言:
: : 各位版友好,小弟不幸去年7月有發生一起車禍,本身已有保100萬任意險
: : 小弟本身擦傷,對方左肩骨折
: : 第一時間做完筆錄後,會知保險公司有發生事故
: : 委託請保險公司幫我處理後續事宜後
: : 公司就有一位承辦人員聽我敘述事故概要跟因果
: : 聽完之後,承辦人說他瞭解了,接著會幫我處理後續事宜,說之後有事會再聯絡我
: : 因為交付給承辦人處理後,後續我也沒有在注意這件事情
: : 接著直到去年底,才又接到這承辦人員的電話說對方要求賠償六萬
這是民事有關人身 or 車輛,,或者是刑事和解?
不過拖這麼久也算很強啦..
: : 但是他需要有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才能判斷,他就請我去申請這研判表
有點不積極啦.
一般來講,您應該直接申請出險,然後對方的理賠人員會以您這邊的代理身分
到派出所去調閱事故圖.
而初判一個月內就有得申請,您這麼大方理都不理,那....怪誰呢??
: : 結果當週週末就接到警方電話,說對方對我提出過失傷害,請我去作筆錄
當然,過失傷害提告期只有半年.
: : 警方是說看我們說雙方要不要再先談談和解
: : 後來我直接致電對方,對方一直抱怨這半年我方與保險公司均未致電關心跟進行溝通
: : 我對方表現個人願意和平解決的誠意,他說就直接調解委員會見
: : 本週第一次協調對方直接獅子大開口要48萬,還是不斷靠背我方與保險公司未關心等等
不然呢?? ^_^
: : 調解結果當然是不了了知,又訂了二月要再進行調解
: : 個人其實對於這樣要一直跑來跑去很不高興
本來就是要自己審酌利弊,看是要和解還是要歌歌纏.....
: : (小弟北部人,出事地在南部,要調解一次都要耗費大量時間跟精神)
: : 當初交給保險公司代為處理,卻一直被對方靠背態度問題
您想過嘛?? 您保的第三人責任險,"保費才幾塊錢?? "
: : 讓我覺得保險公司不積極幫小弟處理本件事故,或是不想出險而一直拖延
: : 儘管事後申請之初步研判表,我方沒有肇事原因
無責任的話,保險公司是不會賠的,請大聲唸一下您投保的保單名稱..
"XX第三人責任險"
^^^^^^
: : 但是現在對方以刑逼民,加上保險公司中間將近半年未與我積極,讓我很頭大
: 初步分析研判表上 你沒有肇事責任?
初判表 "只是" 警方就肇事當時的現況做的 "初步判斷"
各地方還有鑑定委員會,還有第二關的台灣省鑑定委員會
對於法院而言,會採信鑑定委員會的結果.
: 沒有的話 何來過失傷害一說?
別懷疑,"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條,就可以構成過失.
通常這部分不會寫在初判表上.
: 反而是你可以告他過失傷害
都有傷的話 雙方都可以互告
: 發生車禍 不代表受傷較嚴重的人就是受害者
是的
: 所以就是就賠對方基本的強制險嚕
通常,無肇事責任的話,保險公司是不會賠的...
: 應該是對方要擔心你獅子大開口才是
: : 因為到了法院上初判表有利也沒用,加上對方搞不好會進行對他有利的改供或翻供
: 筆錄要改?
: 目前笨腦袋想到刑法214不過還沒念
: : 所以,個人是想就算對方要48萬也在個人保額內(經協調金額應該會更低)
: : 小弟現在強烈要求保險公司儘速將事情能用民事和解解決,但承辦人也只說再評估~"~
: : 不知道有無辦法可以使保險公司承辦人員積極處理或是促使他出險
: : 或是有無客服申訴管道等等,因為小弟不想再被保險公司牽著鼻子走
: : 委託保險公司處理了半年最後反而給我造成很大的困擾
: : 不知道這請教文po在本版是否妥當,若無不妥,還懇請各位版友給我一些建議或意見
: : 小弟在此先謝過了,感激不盡
: 你的車險業務員換一個吧= =
: 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是目前最新的管道
: 複製貼上一下
: 按刑法第214條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公
: 務員乃依據法令行使國家賦予之職權,茍有行為人觸犯本條之罪者,其侵犯之法益為國家之
: 法益,檢察機關得不經任何形式之告發遽行偵辦,又本條並無告訴乃論之規定,是以只需知
: 有犯罪行為者,不問任何人均得為告發人.
要個人說嘛....沒猜錯的話
保險公司因為本案初判表記載 被保險人 "無肇事責任",
因此 "不予受理出險"
所以才會根本不介入處理出險理賠事宜.
此時您需要的不是保險公司,而是 "一名律師"
另外,誠如前面所提,貴方因對方的過失造成的傷害是可以提告的,
但現已經 1/20 , 您未敘明去年7月何日肇事,姑且推論已經超過
可以提告的半年時間,這是貴方怠惰,無從究責.
而,保險公司能做什麼事呢??
有呀,等您被告被起訴,被法官判決您有責任,而需要賠償對方多少
金額時,保險公司才會啟動理賠機制把民事的部分給付.
至於 "被判刑多少或罰金或拘役,基本上跟保險公司無關歐...."
總結呢 請看清楚您保的保險,叫做
"第三人責任險"
啊沒肇事責任,只是碰到以刑逼民,跟保險公司當初的保險內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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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rew
at 2012-01-21T11:17
at 2012-01-21T11:17
By Steve
at 2012-01-23T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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