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把所有薪水都加進各類所得扣繳憑單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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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爬文,仍有疑問

去年在中部某間教學醫院工作

收到94年的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但上面的給付總額把所有的變動薪:

"夜班費"、伙食津貼、變動薪、勞健保

全部都加在給付總額裡

剛剛打電話去中區國稅局,他跟我說你得照著扣繳憑單上的金額報稅

否則就是跟醫院協調

醫院去年開始已經把薪資條改成線上讀取,我自己有印出94上半年自己的薪水條

我有算過,(包括撫養弟弟)照著扣繳憑單要繳大約一萬四的稅

但如果扣掉變動薪的部分, 僅需繳大約三千元的稅金

另,如果現在戶籍的房屋仍有在貸款,但是以父親的名義繳交(父親不需繳稅)

這樣我可以拿利息證明去抵稅嗎?


以上

煩請幫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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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ary avatarGary2006-05-26
先參考板文4340篇. 勞健保費原本即由薪資中代扣,要加回去.
Kama avatarKama2006-05-30
請問"要加回去"是什麼意思@@?
Kristin avatarKristin2006-06-01
假設你每個月實領30000元 勞健保繳500元 薪水應該是30500元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06-06-02
yes,WMS解說完全正確.
Damian avatarDamian2006-06-04
另問題請參考4647篇 R: [問題]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Eden avatarEden2006-06-06
謝!所以我不是房子所有人但是同個屋簷下就不能報利息對嗎
Jack avatarJack2006-06-09
是條件全部吻合才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