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股票選擇權該如何節稅?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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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剛剛看了一下,好像沒有這方面的相關資訊,所以提出疑問希望能有解答。

假設我一年的薪資所得收入為60萬,而公司有提供所謂的員工股票選擇權(Stock Option)

,在現行法令的規範下,只要我一行使認股選擇權,就要列認執行價格與股票市價的價

差為個人所得。

假設全部列認後,要列認的所得為50萬,那我當年度的所得就是60萬 + 50萬 = 110萬。

按照綜所稅的計算方式,我的課稅級距會從13%跳到21%(執行前、後的差別)。

而剛剛看了一下關於贈與的部份,每個人有100萬的免稅額,但大多是討論父母親贈與給

子女,想請教以我的例子,可以將列認的股票所得贈與給父母親嗎?

或是有什麼其他方法,可以有效節稅(或該說有效且合法的把錢留在身邊),謝謝。

PS:單身、無貸款及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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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06-05-26
股票不會因為你贈與給父母就變成不是所得 所以這招無法節稅
Zanna avatarZanna2006-05-29
薪資所得基本上就是毫無辦法.只能盡量善用扣除額吧..
Dorothy avatarDorothy2006-06-01
用個房貸利息..可抵個三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