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稅法修正案 立法院今付委 - 所得稅

By Charlie
at 2007-03-17T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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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6經濟日報:【遺贈稅修正 今付委】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7.03.16 04:29 am
立法院今(16)日將就薛凌、王塗發提出的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案進行付委,有委員
建議廢稅,也有委員認為必須減半課稅。財政部表示,廢稅不宜,調降稅率符合財政部政
策。
據瞭解,財政部的遺贈稅修法版本,亦是朝減化課稅級距為五級,而且也要調降稅率
,但各級距間的稅率分布,財政部尚未完全定案,不過,最高邊際稅率減半降至25%已
列為政策選項之一。
財政部版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案尚未送至行政院。但包括立委王塗發、侯水盛與薛凌
均已提出修法版本,完成付委後即可能排入立法院本次會期審查。為表達行政部門的意見
,行政院版遺贈稅法修正案勢必需要加快腳步。
目前立委提出三種修法版本,其中薛凌與侯水盛(其版本已在去年完成付委)均提議
廢稅,不再課徵遺產稅與贈與稅。王塗發版本則將稅率與級距均減半,遺產稅與贈與稅的
最高稅率降至25%,課稅級距則減化為五級。
提案廢除遺產及贈與稅的立委認為,目前遺產及贈與稅根本就是由中產階級負擔的稅
負,高收入者透過租稅規劃根本課不到稅,不符遺贈稅的課稅精神。不過,根據財政部的
統計,遺贈稅稅收仍是以高收入大戶為主。
財政部統計,94年度共有5,100件遺產及贈與稅申報案,繳稅總額達241億元。其中適
用最高稅率50%者,共有154件,繳納稅額占總稅額47.7%;遺產淨額在4,000萬元以下的中
產階級申報案件,雖然高達4,600件,但納稅額只占總稅額的28.43%。
總計財產淨額在4,000萬元以上者,94年總件數只有511件,占全部申報件數的一成,
但所繳的遺贈稅則超過總稅額的七成。財政部認為,遺贈稅仍有平均社會財富的功能,不
宜廢稅。
並非所有民意代表都贊成廢除遺贈稅。立委王塗發提案遺贈稅率必須調降,以吸引資
金回流台灣。王塗發版本的遺產稅率從現行的2%到50%,調整為5%到25%;贈與稅率則從現
行的4%到50%,調整為5%到25%。課稅級距減為五級。
20070316經濟日報《評論》:【降稅 別只圖利富豪】
【經濟日報/記者 陳美珍】 2007.03.16 04:29 am
到底是誰在繳遺贈稅?不管答案是什麼,都不能拿來作為廢掉遺贈稅的理由。更何況
,依照財政部的統計,遺贈稅目前絕大多數還是由億萬富翁們在繳,並未脫離這個稅制原
始用來「平均社會財富」的框架。廢稅,至少現在沒有理由。
民意代表已經各自表態對遺贈稅法存廢的立場,有委員認為廢稅好過降稅;有些委員
態度比較保留,但也認為遺贈稅率太高,可以降。
世界各國對於遺贈稅的存廢,也有不同的看法。但至今只有少數國家如澳洲、紐西蘭
,真正廢了遺贈稅。即使是美國,目前也只決定在2010年當年停徵遺產稅,並調降贈與稅
率至35%;2010年底如果沒有通過永久廢稅的法案,美國的遺贈稅率從2011年就要回復到
55%,稅率甚至高過我國。
遺贈稅的性質與所得稅相近,但課稅目的卻與所得稅大相逕庭,遺贈稅比所得稅更具
有縮小貧富差距的功能。也因為如此,國際間課徵遺產稅的國家,終究還是多過不課者。
台灣此時提出遺贈稅存廢的討論,不管政策或心態,都必須更嚴謹以待。
遺贈稅的問題不該只有稅率。將遺贈稅制的存廢窄化在稅率過高的理由下,更將失去
修正這個稅制的正當性。調降稅率說穿了,無論如何都是讓高所得者在高稅負下解套。廢
稅最直接的獲益者,也只有身家上千萬的富豪,絕對輪不到中產階級。重新檢討遺贈稅制
,不能讓人有降稅圖利富豪的印象。
遺贈稅制可以修改,不宜廢除,是目前政府的基本態度。包括行政院通過五到十年平
衡國家財政方案,對於遺贈稅制也僅提出調降稅率、減化級距的修法方向,當時與會的產
官學界,無人主張廢稅。
【2007/03/16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7.03.16 04:29 am
立法院今(16)日將就薛凌、王塗發提出的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案進行付委,有委員
建議廢稅,也有委員認為必須減半課稅。財政部表示,廢稅不宜,調降稅率符合財政部政
策。
據瞭解,財政部的遺贈稅修法版本,亦是朝減化課稅級距為五級,而且也要調降稅率
,但各級距間的稅率分布,財政部尚未完全定案,不過,最高邊際稅率減半降至25%已
列為政策選項之一。
財政部版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案尚未送至行政院。但包括立委王塗發、侯水盛與薛凌
均已提出修法版本,完成付委後即可能排入立法院本次會期審查。為表達行政部門的意見
,行政院版遺贈稅法修正案勢必需要加快腳步。
目前立委提出三種修法版本,其中薛凌與侯水盛(其版本已在去年完成付委)均提議
廢稅,不再課徵遺產稅與贈與稅。王塗發版本則將稅率與級距均減半,遺產稅與贈與稅的
最高稅率降至25%,課稅級距則減化為五級。
提案廢除遺產及贈與稅的立委認為,目前遺產及贈與稅根本就是由中產階級負擔的稅
負,高收入者透過租稅規劃根本課不到稅,不符遺贈稅的課稅精神。不過,根據財政部的
統計,遺贈稅稅收仍是以高收入大戶為主。
財政部統計,94年度共有5,100件遺產及贈與稅申報案,繳稅總額達241億元。其中適
用最高稅率50%者,共有154件,繳納稅額占總稅額47.7%;遺產淨額在4,000萬元以下的中
產階級申報案件,雖然高達4,600件,但納稅額只占總稅額的28.43%。
總計財產淨額在4,000萬元以上者,94年總件數只有511件,占全部申報件數的一成,
但所繳的遺贈稅則超過總稅額的七成。財政部認為,遺贈稅仍有平均社會財富的功能,不
宜廢稅。
並非所有民意代表都贊成廢除遺贈稅。立委王塗發提案遺贈稅率必須調降,以吸引資
金回流台灣。王塗發版本的遺產稅率從現行的2%到50%,調整為5%到25%;贈與稅率則從現
行的4%到50%,調整為5%到25%。課稅級距減為五級。
20070316經濟日報《評論》:【降稅 別只圖利富豪】
【經濟日報/記者 陳美珍】 2007.03.16 04:29 am
到底是誰在繳遺贈稅?不管答案是什麼,都不能拿來作為廢掉遺贈稅的理由。更何況
,依照財政部的統計,遺贈稅目前絕大多數還是由億萬富翁們在繳,並未脫離這個稅制原
始用來「平均社會財富」的框架。廢稅,至少現在沒有理由。
民意代表已經各自表態對遺贈稅法存廢的立場,有委員認為廢稅好過降稅;有些委員
態度比較保留,但也認為遺贈稅率太高,可以降。
世界各國對於遺贈稅的存廢,也有不同的看法。但至今只有少數國家如澳洲、紐西蘭
,真正廢了遺贈稅。即使是美國,目前也只決定在2010年當年停徵遺產稅,並調降贈與稅
率至35%;2010年底如果沒有通過永久廢稅的法案,美國的遺贈稅率從2011年就要回復到
55%,稅率甚至高過我國。
遺贈稅的性質與所得稅相近,但課稅目的卻與所得稅大相逕庭,遺贈稅比所得稅更具
有縮小貧富差距的功能。也因為如此,國際間課徵遺產稅的國家,終究還是多過不課者。
台灣此時提出遺贈稅存廢的討論,不管政策或心態,都必須更嚴謹以待。
遺贈稅的問題不該只有稅率。將遺贈稅制的存廢窄化在稅率過高的理由下,更將失去
修正這個稅制的正當性。調降稅率說穿了,無論如何都是讓高所得者在高稅負下解套。廢
稅最直接的獲益者,也只有身家上千萬的富豪,絕對輪不到中產階級。重新檢討遺贈稅制
,不能讓人有降稅圖利富豪的印象。
遺贈稅制可以修改,不宜廢除,是目前政府的基本態度。包括行政院通過五到十年平
衡國家財政方案,對於遺贈稅制也僅提出調降稅率、減化級距的修法方向,當時與會的產
官學界,無人主張廢稅。
【2007/03/16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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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acky
at 2007-03-21T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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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Quanna
at 2007-03-25T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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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enevieve
at 2007-03-28T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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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Puput
at 2007-04-01T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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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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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Harry
at 2007-04-09T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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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Una
at 2007-03-11T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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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關投資型保單課徵遺產稅問題

By Necoo
at 2007-03-11T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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