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遺產稅退稅 - 所得稅Damian · 2021-01-27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請問我母親已在107年7月繳完遺產稅後, 如今才發現可用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來減繳遺產稅, 那現在是否可再向國稅局主張這項權益申請退稅嗎? --- 發問之前請確定自己先作下列三件事。 1.看過置底的FAQ 2.看過文摘裡的綜合所得稅講座。 (按tab進入文摘) 3.使用/搜尋過關鍵字。 都做過的話就按10次ctrl+y刪除這段話開始發問吧。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所得稅All CommentsCandice2021-01-28來不及 要在一定時間內申請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並完成手續Damian2021-01-30民法第 1030-1 條IV 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Candice2021-02-01Thomas2021-02-05本件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已逾兩年而消滅,故不得向國稅局主張此請求權。Sierra Rose2021-02-08Gary2021-02-12但有些見解認為被繼承人死亡時五年內得主張此請求權自繼承人之遺產總額扣除。被繼承人之遺產總額扣除。(更正)可以衝看看啦!Lily2021-02-14明天去國稅局問問看Enid2021-02-18即使可以,那個程序會非常複雜,畢竟你們應該早已辦完Donna2021-02-18繼承登記。Lucy2021-02-20可以打去國税局問資深人員,實務上確實可以放寬到五年內都可以請求Related Posts受薪階級所得稅補稅單 扶養親屬重複申報關於房屋出租, 租金收入申報所得稅事項賣土地取得的價金要計入所得稅嗎關於房屋出租, 租金收入申報所得稅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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