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稅單 扶養親屬重複申報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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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報稅的時候把父親報扶養親屬(48年>60歲)

但是今天收到補稅單,我申報的扶養不算,要補稅
上面有寫一個"重複申報結算申報書檔案編號"
調整理由是"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將免稅176000調整為88000

這樣是重複申報的意思嗎?有確認過家父沒有報,姐姐也沒有報扶養(只有一個姐姐)

有稍微查一下好像是我在報稅時沒有載入扶養親屬所得
是因為這個原因的話現在能怎麼處理?

還是其實是其他原因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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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21-01-13
你看一下核定通知書最下面應該有寫你跟誰重複申報
Daniel avatarDaniel2021-01-13
去寄給你通知書的國稅局寫「綜合所得稅更正申請書」
Una avatarUna2021-01-14
財政部網站有範例 https://reurl.cc/a5raAZ
Ursula avatarUrsula2021-01-16
https://i.imgur.com/cQiiloD.jpg 就寫這樣沒寫跟誰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1-01-16
不然就明天上班時間打電話問承辦人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1-01-16
上週收到通知家人重複申報扶養,也是去寫更正申請書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21-01-21
你母親呢?因為我也收到,結果是因為我媽報我爸是配偶沒拆
所以重複申報的說,先打電話給承辦人問問,像我的話是只要
Carol avatarCarol2021-01-23
傳真回去我媽的身份證,並寫上 減列配偶申報就可以了
Delia avatarDelia2021-01-28
你父母可能有一方去國稅局在工讀生協助下合併申報了,工
讀生要專業一點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