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TD給的權限是standard margin,
給的槓桿額度是現有資產的51%,
請問如果每年作一年後到期的sell put,
賣AAPL,MSFT或是SPY
這種10年內應該算穩定的標的,
以現在標的價格和總槓桿額度去賣,
大約也都有8到10%的權利金可收,
1.如果平常保持總資產的30%資金,
一年到期前會把剩餘20%補齊可以嗎?
2.另一種情況,如果到期前才把保證金補齊可以嗎?如果真遇到股災就買下來,
繼續sell call收權利金
3.像之前台灣發生的20180206期權事件會發生在美股嗎?看資料是因為台灣制度不完全才會
發生(制度有改變,以後可能不會發生?),請問美股會有方向對也大賠的事件嗎?還是只要
到期前準備好保證金就沒事?
請問這樣還有什麼風險沒考慮到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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