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大家有什麼心得? - 經濟
By Elizabeth
at 2008-11-19T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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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是演化的美麗境界嗎?
撰文/西格蒙德(Karl Sigmund,奧地利維也納大學的數學教授、拉克森堡的國際應用系統分析研究院,曾發表過很多關於演化的博弈理論的文章)、費爾(Ernst Fehr,主持瑞士蘇黎世大學的經濟學實證研究所,運用博弈理論和實驗方法了解社會偏好和理性如何影響組織、市場和社會)、諾瓦克(Martin A. Nowak,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理論生物學研究計畫的主持人,研究範疇從傳染病到演化理論、人類語言等)
插畫/克羅寧(Brian Cronin)
翻譯/齊若蘭,自由作家、專業譯者,譯有《複雜》、《數位革命》、《編輯人的世界》等。
審訂/李國偉,中央研究院數學所研究員,譯有《笛卡兒,拜拜!》、《宇宙的詩篇》等。
利益當頭,你要公平還是自私?
假設有人出100塊錢,給你和另外一個不認識的人去分,只要你們兩人都同意怎麼分這筆錢,就可以把錢拿走。但是,你們必須遵守嚴格的規定。兩個人必須分別待在不同的房間,不能交談或溝通。一開始,先擲銅板決定誰有權提議如何分錢,假定你取得了建議權,你只會有一次提議的機會,而另外一個人也只有一次機會回答「同意」或「不同意」。對方和你一樣,很清楚遊戲規則和現金總額,如果他同意你的提議,你們就可以分掉這筆錢;如果他不同意,你們兩個人就一文錢都拿不到。無論結果如何,遊戲都到此結束,不會再重來一遍。在這種情況下,你會怎麼辦呢?
許多人的直覺是,應該提議均分這100塊錢,因為這種分法最「公平」,因此也比較可能被對方接受。但是,有些人膽子比較大,他們認為或許提議對方少拿一點,還是行得通。
在向對方提出建議之前,你應該先自問,如果換作是你,你會怎麼決定?你只能同意、或不同意對方提出的價碼。如果對方提議分給你10%,你願意只拿10塊錢,而讓對方大搖大擺的拿走90塊錢嗎?還是你寧可什麼都拿不到?假如對方只願意分給你1%呢?有1塊錢可拿,是不是總比一無所有好?謹記,遊戲規則嚴禁討價還價,提議者只有一次提議的機會,回答者也只能回答好或不好,不是接受提議,就是放棄獎金。
那麼,你會建議怎麼分這筆錢?
有2/3的人提議分給對方的比例都在40~50%之間,相信你聽了這實驗結果,大概也不感訝異。100個人裡面,只有4個人提議分給對方不到20%的獎金。這樣的建議非常冒險,因為對方很可能會拒絕。事實上,超過半數的人都拒絕接受低於20%的價碼。但是,問題是:為什麼有人會因為價碼「太低」而一口回絕呢?回答者只有兩個選擇:接受提議,或一分錢都拿不到。對自私的人而言,不管對方提議怎麼分錢都一律同意,是唯一合理的選擇。即使只拿到一塊錢,都聊勝於無。而自私的提議者如果確定對方也自私的話,就會提出極低的分錢比例,自己拿走絕大多數的現金。博弈理봊蛂]Game theory)的邏輯就是如此,假定每個人都自私而理性的話,提議者會想辦法出最低的價,而回答者也會接受提議。只可惜,大多數人卻不是依照這樣的邏輯來玩。
以上所描述的情境叫作「最後通牒遊戲」(Ultimatum Game),屬於實驗經濟學的研究範疇,是近來快速發展的新領域。大多數的經濟學理論討論的都是大規模的經濟現象,例如股市波動或國民生產毛額。然而經濟學家對於許多現實生活中的互動也愈來愈感興趣,例如職場、家庭和孩童間的分工合作、互助。他們希望了解,缺乏明確契約和法令制度規範時,交易如何能順利達成?
長久以來,理論經濟學家都假設有一種理性的「經濟人」(Home economicus),完全站在自私的角度,不斷追求有利於己的最大報酬。但是從最後通牒遊戲和類似的實驗中,我們發現在真實生活中,人類其實是經濟人和「情感人」(Home emoticus)的混合體,受冰冷的邏輯和私心宰制之餘,也同樣深受情感左右。他們在情感和行為上不會只為了個體或物種基因的延續,而追求眼前最大利益。究竟達爾文式的演化過程中,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生物?了解箇中的緣由,是一個有趣的挑戰。
德國柏林洪堡大學的古思,大約在20年前設計了最後通牒遊戲。後來,許多學者在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金額做了很多實驗。結果清楚顯示:參與者的行為並不會因為性別、年齡、教育程度或計算能力的不同而有明顯差異,而且令人驚訝的是,獎金多寡對結果也沒多大影響。例如,在印尼所做的實驗中,參與者可以分享的金額是他們平均月收入的三倍,但當他們覺得對方提議給的錢實在太少時,仍忿忿不平地拒絕了。不過,實驗對象的背景差異其實不大,因為大多數的研究都在比較開發的國家中進行,如西方國家、中國和日本,而且挑選的研究對象往往是大學生。
最近,學者雄心勃勃地在橫跨四大洲的15個小型社會中,做了跨文化的研究。結果顯示,文化背景不同的人在最後通牒遊戲中的表現果然有明顯差異。在亞馬遜的馬奇圭噶部落,實驗對象提議分給對方的錢平均只有26%,遠低於西方文明社會的45%。相反的,巴布亞新幾內亞阿烏部落的居民則願意拿出一半以上的獎金給對方。某些部落中,送禮是很重要的文化傳統,而且接受了別人的饋贈之後,相對的也必須感恩圖報。阿烏人就是如此,他們對太過慷慨或太過吝嗇的饋贈,通常都會拒絕。儘管有文化差異,實驗結果仍然和理性分析所預測的自私行為相去甚遠。世界各地的人,
大多很看重公平待遇,而不是只一味自私的追求最大利益。
日常生活中許多情況都牽涉到自私與公平之間的取捨,例如,同事邀你合作進行研究計畫,如果你預期投入的時間和精力能得到公平的回報,或是這位同事過去曾經幫過你的忙,那麼你會很樂於和他合作。然而,純粹的最後通牒遊戲中,有幾個現實生活中不會出現的人為限制——不能討價還價,參加遊戲的兩個人互不相識,而且如果第一次分錢的提議沒能達成共識,就沒有獎金可拿,沒有重來一遍的機會。但是,這樣的限制不是缺點,反而能讓我們在明確的條件下,研究人類的行為,找出主宰人類決策機制的基本原則。這好比物理學家在真空中碰撞粒子,以研究粒子特性一
樣。
感情用事
經濟學家針對最後通牒遊戲的各種不同版本,做了許多實驗,希望了解情感因素如何左右人類的行為。例如,假如遊戲的規則改變,不是藉著擲銅板決定誰有權提議怎麼分錢,而是舉行一次測驗,誰的成績好,就取得建議權,那麼贏家的出價通常會低一點,而輸家也比較可能接受較低的價碼,不平等的待遇也有了合理的立足點;假如改成由電腦決定出價多少,似乎回答者也比較願意拿較少的錢;假如幾個人必須經過競爭,脫穎而出的人才有機會接受一位提議者出價,那麼通常只要出很低的價碼就行了。
各種不同的實驗都指向一個結論:在一對一的情況下,我們不會純粹只從自己的角度考慮事情,而會將對方的情況也納入考慮。我們不只看重自己獲得的報酬,也會比較對手所得到的,要求公平待遇。
為什麼我們這麼重視公平呢?甚至只因為對手的所得是我們的四倍,就寧可放棄大筆獎金的20%呢?答案眾說紛紜。有些研究博弈理論的學者認為,部分實驗對象不明白他們只有一次機會應答,因此當拒絕對方開出的價碼時,還以為這只是討價還價過程的第一次過招而已。我們的老祖宗一定曾經不斷為了取得較多的資源而討價還價。但是,要明白最後通牒遊戲只有一次互動的機會,真有那麼困難嗎?多項其他遊戲結果顯示,參與者對「只有一次回答機會」和「能反覆討價還價」的差別,其實很清楚。
其他學者則將人們堅持公平分享,歸因於我們的祖先必須依附在強大團體的庇護下。狩獵與採集者必須依賴族人的技術和力量,才能存活下來。如果過度欺壓競爭者,以至於面對其他團體挑戰時,得不到他們的協助,就適得其反了。但是,這個論點只能解釋為什麼提議者會出高價吸引對方,卻不能解釋為什麼回答者會拒絕太低的價碼。
我們兩個人(諾瓦克和西格蒙德),以及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的佩奇最近研究的演化模型,提供了一種解答:人類的情感機制是幾千萬年來,在小團體中逐漸形成的,而小團體中很難保有祕密。因此我們在情感上很難適應嚴格匿名狀態下的互動,總是預期朋友、同事和鄰居都會注意我們作了什麼決定。
所以,如果其他人知道我只要分到一小部分獎金就心滿意足,那麼他們很可能會出很低的價碼;相反,如果眾所周知我聽到出價很低時一定會翻臉,那麼他們就比較傾向於出高價。結果,「對低價碼起情緒反應」大概就獲得了演化的青睞。此外,因為在人類的演化過程中,只發生一次互動的情況其實極為罕見,因此情緒反應不會因為互動機會是一次或多次而有所區別。或許這就是為什麼許多人在最後通牒遊戲中,對低價碼的反應是如此感情用事了。我們或許會覺得為了保持自尊,而必須拒絕太低的價碼。從演化的觀點來看,保持自尊是為了贏得某種聲譽,這樣比較有利於未
來的互動。
實驗經濟學家運用許多遊戲來做研究,簡單的最後通牒遊戲就是很有代表性的例子:它們的特色是非常抽象,而且有時候遊戲的設計會讓決策者之間產生互動。1940年代,博弈理論的創始人馮諾曼(匈牙利數學家,其中一位電腦之父)和摩根斯坦(奧地利經濟學家),在普林斯頓大學共同以撲克牌和西洋棋等桌上遊戲說明了他們的想法。我們當然可以把桌上遊戲看成社會或經濟互動的抽象表現,只是大多數的棋戲或牌戲都是零和遊戲:一方的所得正好是另一方的損失。反之,現實生活的經濟互動大半都是混合式的:既合作,又競爭。所謂的「公眾利益遊戲」就模擬了這樣的
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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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西格蒙德(Karl Sigmund,奧地利維也納大學的數學教授、拉克森堡的國際應用系統分析研究院,曾發表過很多關於演化的博弈理論的文章)、費爾(Ernst Fehr,主持瑞士蘇黎世大學的經濟學實證研究所,運用博弈理論和實驗方法了解社會偏好和理性如何影響組織、市場和社會)、諾瓦克(Martin A. Nowak,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理論生物學研究計畫的主持人,研究範疇從傳染病到演化理論、人類語言等)
插畫/克羅寧(Brian Cronin)
翻譯/齊若蘭,自由作家、專業譯者,譯有《複雜》、《數位革命》、《編輯人的世界》等。
審訂/李國偉,中央研究院數學所研究員,譯有《笛卡兒,拜拜!》、《宇宙的詩篇》等。
利益當頭,你要公平還是自私?
假設有人出100塊錢,給你和另外一個不認識的人去分,只要你們兩人都同意怎麼分這筆錢,就可以把錢拿走。但是,你們必須遵守嚴格的規定。兩個人必須分別待在不同的房間,不能交談或溝通。一開始,先擲銅板決定誰有權提議如何分錢,假定你取得了建議權,你只會有一次提議的機會,而另外一個人也只有一次機會回答「同意」或「不同意」。對方和你一樣,很清楚遊戲規則和現金總額,如果他同意你的提議,你們就可以分掉這筆錢;如果他不同意,你們兩個人就一文錢都拿不到。無論結果如何,遊戲都到此結束,不會再重來一遍。在這種情況下,你會怎麼辦呢?
許多人的直覺是,應該提議均分這100塊錢,因為這種分法最「公平」,因此也比較可能被對方接受。但是,有些人膽子比較大,他們認為或許提議對方少拿一點,還是行得通。
在向對方提出建議之前,你應該先自問,如果換作是你,你會怎麼決定?你只能同意、或不同意對方提出的價碼。如果對方提議分給你10%,你願意只拿10塊錢,而讓對方大搖大擺的拿走90塊錢嗎?還是你寧可什麼都拿不到?假如對方只願意分給你1%呢?有1塊錢可拿,是不是總比一無所有好?謹記,遊戲規則嚴禁討價還價,提議者只有一次提議的機會,回答者也只能回答好或不好,不是接受提議,就是放棄獎金。
那麼,你會建議怎麼分這筆錢?
有2/3的人提議分給對方的比例都在40~50%之間,相信你聽了這實驗結果,大概也不感訝異。100個人裡面,只有4個人提議分給對方不到20%的獎金。這樣的建議非常冒險,因為對方很可能會拒絕。事實上,超過半數的人都拒絕接受低於20%的價碼。但是,問題是:為什麼有人會因為價碼「太低」而一口回絕呢?回答者只有兩個選擇:接受提議,或一分錢都拿不到。對自私的人而言,不管對方提議怎麼分錢都一律同意,是唯一合理的選擇。即使只拿到一塊錢,都聊勝於無。而自私的提議者如果確定對方也自私的話,就會提出極低的分錢比例,自己拿走絕大多數的現金。博弈理봊蛂]Game theory)的邏輯就是如此,假定每個人都自私而理性的話,提議者會想辦法出最低的價,而回答者也會接受提議。只可惜,大多數人卻不是依照這樣的邏輯來玩。
以上所描述的情境叫作「最後通牒遊戲」(Ultimatum Game),屬於實驗經濟學的研究範疇,是近來快速發展的新領域。大多數的經濟學理論討論的都是大規模的經濟現象,例如股市波動或國民生產毛額。然而經濟學家對於許多現實生活中的互動也愈來愈感興趣,例如職場、家庭和孩童間的分工合作、互助。他們希望了解,缺乏明確契約和法令制度規範時,交易如何能順利達成?
長久以來,理論經濟學家都假設有一種理性的「經濟人」(Home economicus),完全站在自私的角度,不斷追求有利於己的最大報酬。但是從最後通牒遊戲和類似的實驗中,我們發現在真實生活中,人類其實是經濟人和「情感人」(Home emoticus)的混合體,受冰冷的邏輯和私心宰制之餘,也同樣深受情感左右。他們在情感和行為上不會只為了個體或物種基因的延續,而追求眼前最大利益。究竟達爾文式的演化過程中,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生物?了解箇中的緣由,是一個有趣的挑戰。
德國柏林洪堡大學的古思,大約在20年前設計了最後通牒遊戲。後來,許多學者在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金額做了很多實驗。結果清楚顯示:參與者的行為並不會因為性別、年齡、教育程度或計算能力的不同而有明顯差異,而且令人驚訝的是,獎金多寡對結果也沒多大影響。例如,在印尼所做的實驗中,參與者可以分享的金額是他們平均月收入的三倍,但當他們覺得對方提議給的錢實在太少時,仍忿忿不平地拒絕了。不過,實驗對象的背景差異其實不大,因為大多數的研究都在比較開發的國家中進行,如西方國家、中國和日本,而且挑選的研究對象往往是大學生。
最近,學者雄心勃勃地在橫跨四大洲的15個小型社會中,做了跨文化的研究。結果顯示,文化背景不同的人在最後通牒遊戲中的表現果然有明顯差異。在亞馬遜的馬奇圭噶部落,實驗對象提議分給對方的錢平均只有26%,遠低於西方文明社會的45%。相反的,巴布亞新幾內亞阿烏部落的居民則願意拿出一半以上的獎金給對方。某些部落中,送禮是很重要的文化傳統,而且接受了別人的饋贈之後,相對的也必須感恩圖報。阿烏人就是如此,他們對太過慷慨或太過吝嗇的饋贈,通常都會拒絕。儘管有文化差異,實驗結果仍然和理性分析所預測的自私行為相去甚遠。世界各地的人,
大多很看重公平待遇,而不是只一味自私的追求最大利益。
日常生活中許多情況都牽涉到自私與公平之間的取捨,例如,同事邀你合作進行研究計畫,如果你預期投入的時間和精力能得到公平的回報,或是這位同事過去曾經幫過你的忙,那麼你會很樂於和他合作。然而,純粹的最後通牒遊戲中,有幾個現實生活中不會出現的人為限制——不能討價還價,參加遊戲的兩個人互不相識,而且如果第一次分錢的提議沒能達成共識,就沒有獎金可拿,沒有重來一遍的機會。但是,這樣的限制不是缺點,反而能讓我們在明確的條件下,研究人類的行為,找出主宰人類決策機制的基本原則。這好比物理學家在真空中碰撞粒子,以研究粒子特性一
樣。
感情用事
經濟學家針對最後通牒遊戲的各種不同版本,做了許多實驗,希望了解情感因素如何左右人類的行為。例如,假如遊戲的規則改變,不是藉著擲銅板決定誰有權提議怎麼分錢,而是舉行一次測驗,誰的成績好,就取得建議權,那麼贏家的出價通常會低一點,而輸家也比較可能接受較低的價碼,不平等的待遇也有了合理的立足點;假如改成由電腦決定出價多少,似乎回答者也比較願意拿較少的錢;假如幾個人必須經過競爭,脫穎而出的人才有機會接受一位提議者出價,那麼通常只要出很低的價碼就行了。
各種不同的實驗都指向一個結論:在一對一的情況下,我們不會純粹只從自己的角度考慮事情,而會將對方的情況也納入考慮。我們不只看重自己獲得的報酬,也會比較對手所得到的,要求公平待遇。
為什麼我們這麼重視公平呢?甚至只因為對手的所得是我們的四倍,就寧可放棄大筆獎金的20%呢?答案眾說紛紜。有些研究博弈理論的學者認為,部分實驗對象不明白他們只有一次機會應答,因此當拒絕對方開出的價碼時,還以為這只是討價還價過程的第一次過招而已。我們的老祖宗一定曾經不斷為了取得較多的資源而討價還價。但是,要明白最後通牒遊戲只有一次互動的機會,真有那麼困難嗎?多項其他遊戲結果顯示,參與者對「只有一次回答機會」和「能反覆討價還價」的差別,其實很清楚。
其他學者則將人們堅持公平分享,歸因於我們的祖先必須依附在強大團體的庇護下。狩獵與採集者必須依賴族人的技術和力量,才能存活下來。如果過度欺壓競爭者,以至於面對其他團體挑戰時,得不到他們的協助,就適得其反了。但是,這個論點只能解釋為什麼提議者會出高價吸引對方,卻不能解釋為什麼回答者會拒絕太低的價碼。
我們兩個人(諾瓦克和西格蒙德),以及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的佩奇最近研究的演化模型,提供了一種解答:人類的情感機制是幾千萬年來,在小團體中逐漸形成的,而小團體中很難保有祕密。因此我們在情感上很難適應嚴格匿名狀態下的互動,總是預期朋友、同事和鄰居都會注意我們作了什麼決定。
所以,如果其他人知道我只要分到一小部分獎金就心滿意足,那麼他們很可能會出很低的價碼;相反,如果眾所周知我聽到出價很低時一定會翻臉,那麼他們就比較傾向於出高價。結果,「對低價碼起情緒反應」大概就獲得了演化的青睞。此外,因為在人類的演化過程中,只發生一次互動的情況其實極為罕見,因此情緒反應不會因為互動機會是一次或多次而有所區別。或許這就是為什麼許多人在最後通牒遊戲中,對低價碼的反應是如此感情用事了。我們或許會覺得為了保持自尊,而必須拒絕太低的價碼。從演化的觀點來看,保持自尊是為了贏得某種聲譽,這樣比較有利於未
來的互動。
實驗經濟學家運用許多遊戲來做研究,簡單的最後通牒遊戲就是很有代表性的例子:它們的特色是非常抽象,而且有時候遊戲的設計會讓決策者之間產生互動。1940年代,博弈理論的創始人馮諾曼(匈牙利數學家,其中一位電腦之父)和摩根斯坦(奧地利經濟學家),在普林斯頓大學共同以撲克牌和西洋棋等桌上遊戲說明了他們的想法。我們當然可以把桌上遊戲看成社會或經濟互動的抽象表現,只是大多數的棋戲或牌戲都是零和遊戲:一方的所得正好是另一方的損失。反之,現實生活的經濟互動大半都是混合式的:既合作,又競爭。所謂的「公眾利益遊戲」就模擬了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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