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金融 FAQ

身心殘障特別扣除額

Hamiltion#稅務

有個小問題想請問一下各位 1.如果納稅義務人有扶養親屬之事實,就可以申報免稅額度,每扶養一人就有77,000元 的免稅額。若是納稅義務人、配偶、直屬親屬已經年滿70歲〔民國26年次以前(含26年 次)出生〕,免稅額度將提高到115,500元。 2.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暨受其扶養親屬為殘障者(須檢附殘障手冊影本或身心障礙手冊 影本),或精神衛生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之病人(須檢附專科醫生的嚴重病人診斷證明書 影本),每人可減除77000元。 以上面規定為前提 + 我父親已滿 60 歲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這樣我父親報稅可使用規定1 減除77000元 另外我自己報稅申報扶養家父可使用規定1+規定2 減除77000*2=154000元 請問這樣是正確的嗎 ?? ※ 編輯: flybob 來自: 61.62.242.224 (05/04 00:45)

實用工具:綜合所得稅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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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年度
申報
元
元

利息、租賃等,已減除儲蓄投資扣除

年滿 70 歲
人
人
人
人

60~69 歲父母、在學成年子女等

人
人
元

低於標準扣除額時自動採標準

元

減除政府補助後,上限 18 萬

應納稅額
16,800 元
各類所得合併計算
適用最高稅率
5%
綜合所得淨額
336,000 元
免稅額合計
101,000 元
標準扣除 136,000 元

依所得稅法第 15、17 條與財政部公告金額試算,未計基本生活費差額、股利可抵減稅額、各類所得分開計算與最低稅負制;有扶養親屬者實際稅額可能更低,以國稅局核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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