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國稅局的「房屋租賃情況調查表」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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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國稅局掛號寄來的公文,
要我提供名下一棟房子的租賃情形,
後面附上的表格有夠仔細,
把我家分層列出,並要求填上使用情形,
如:租賃、無償出租、自住、空屋、不存在、....

而租金還要寫月繳/季繳/年繳.並且後面有一欄是問我有無報稅!
並寫上承租人的身份證等資料~

當然還要求所有的內容都必須檢付證明(如:契約書、報稅單、無償出租契約...)

光看到都昏頭了,我的房子的確有出租給其他人,
但因為量不大,所以我都不報稅的,反正每年若有房客報稅,
國稅局自然會在隔年要我補稅,大約三四千,也不會受罰。

現在要我填這個,真是要我的命!除了兩三年前的契約書早就不見,
最讓我困擾的是,因為我是房客報稅我才被動補稅,
但我並不知道是那位房客報稅....
若這次他要我填的承租人與之前我補稅的關係人不同,那豈不是自打嘴巴!

但若真的要一五一十的講出來.... 那也會大失血說~
好慘喔!
國稅局怎麼會來這招阿?叫你自己寫!
有沒有人有收過類似的東西呢?可以告訴我怎麼處理比較好嗎?

PS:公文有說,若不回覆,根據XXX法條,可處3000~30000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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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chel avatarRachel2008-12-27
通常是不續租的房客,因為你可以漲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