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金融 FAQ

收到國稅局的「房屋租賃情況調查表」

Ophelia#稅務

今天收到國稅局掛號寄來的公文, 要我提供名下一棟房子的租賃情形, 後面附上的表格有夠仔細, 把我家分層列出,並要求填上使用情形, 如:租賃、無償出租、自住、空屋、不存在、…. 而租金還要寫月繳/季繳/年繳.並且後面有一欄是問我有無報稅! 並寫上承租人的身份證等資料~ 當然還要求所有的內容都必須檢付證明(如:契約書、報稅單、無償出租契約…) 光看到都昏頭了,我的房子的確有出租給其他人, 但因為量不大,所以我都不報稅的,反正每年若有房客報稅, 國稅局自然會在隔年要我補稅,大約三四千,也不會受罰。 現在要我填這個,真是要我的命!除了兩三年前的契約書早就不見, 最讓我困擾的是,因為我是房客報稅我才被動補稅, 但我並不知道是那位房客報稅…. 若這次他要我填的承租人與之前我補稅的關係人不同,那豈不是自打嘴巴! 但若真的要一五一十的講出來…. 那也會大失血說~ 好慘喔! 國稅局怎麼會來這招阿?叫你自己寫! 有沒有人有收過類似的東西呢?可以告訴我怎麼處理比較好嗎? PS:公文有說,若不回覆,根據XXX法條,可處300030000的罰款 –

網友回覆 1

  1. Rachel

    通常是不續租的房客,因為你可以漲房價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