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最近才剛開始接觸稅務相關問題
雖然已經查過很多文章
但是因為牽涉遺產稅、贈與稅及所得稅
觀念實在有點混亂 還請各位不吝指教...
100年1月父親轉帳400萬到女婿的帳戶
算是私底下借錢讓女婿跟女兒買房子
房子是在登記女兒名下
女婿跟女兒各自也有房屋貸款
並沒有立借據。
101年4月父親因病驟逝
最近在處理遺產稅的相關事宜
才注意到有贈與稅的問題
所以想請問:
1.這筆錢是算要課贈與稅嗎?
課稅對象是女婿還是父親的遺產繼承人呢?
2.女婿帳戶收到這400萬,會影響到個人綜合所得稅嗎?
3.有什麼辦法可以證明這是借貸關係所以不用扣到贈與稅,
而是算在遺產內申報遺產稅呢?
感謝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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