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問題是這樣的:
假如我在台灣成立一個網路音樂平台 提供給消費者(a)付費下載
音樂的提供來源可能來自世界各地的創作者 假設是一位美國人(b)好了
只要a族群有消費 b就有所得
b的所得我問過會計師了 要扣除20%的稅額
也就是今天假如他應得的是100元(新台幣) 扣除稅額後他實拿只會有80元
1.這20%一定是得繳稅的嗎?
2.還是有別的方式可以避稅呢?
3.那假如我是用paypal的方式傳100元給他 他實得為:(100元-paypal要賺的手續費)
這20%還要扣嗎?
4.合法嗎?
5.算逃稅嗎?
(會計師跟我說他不知道什麼是paypal 所以我只能上來發問了...)
先謝謝各位大大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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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在台灣成立一個網路音樂平台 提供給消費者(a)付費下載
音樂的提供來源可能來自世界各地的創作者 假設是一位美國人(b)好了
只要a族群有消費 b就有所得
b的所得我問過會計師了 要扣除20%的稅額
也就是今天假如他應得的是100元(新台幣) 扣除稅額後他實拿只會有80元
1.這20%一定是得繳稅的嗎?
2.還是有別的方式可以避稅呢?
3.那假如我是用paypal的方式傳100元給他 他實得為:(100元-paypal要賺的手續費)
這20%還要扣嗎?
4.合法嗎?
5.算逃稅嗎?
(會計師跟我說他不知道什麼是paypal 所以我只能上來發問了...)
先謝謝各位大大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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