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贈與總額計算題 - 稅務Blanche · 2008-08-2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王先生民國92年2月贈某甲汽車一輛,時價400萬元,該車尚有分期付款120萬元未付, 約定由某甲續付,同年6月王先生又贈某乙100萬元,王先生民國92年贈與總額? 答案是380萬元 想問:為什麼不是500萬元,380萬元的答案是(400-120)+100 可是附有負擔之贈與不是應該在扣除額才扣掉嗎 贈與總額不就是直接把兩個相加嗎 還是我的觀念有錯阿 拜託一下 幫我解答 謝謝各位 -- 稅務All CommentsElma2008-08-23贈與總額 - 免稅額 - 扣除額 = 課稅贈與淨額 你是對的!Related Posts關於醫療費用扣除額問罰單的問題~~已經搜尋過囉^^"贈與稅: 二等親間資金移動論為贈與抱歉,又是贈與稅= =。贈與?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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