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問題 - 稅務

Table of Contents

請教板上各位,

如果父母任一方因不知有贈與稅問題

同年分次匯款給小孩子超過220萬

將超過的額度匯回給父母是否仍有贈與稅的問題??

或者寫借據,如果被國稅局查到,就說是借貸,這樣也會有贈與稅的問題嗎??

先謝謝板上熱心的各位

--

All Comments

Wallis avatarWallis2017-08-22
多的還回去,去申報220贈與拿免稅證明。
Eartha avatarEartha2017-08-25
1.子女仍受父母扶養嗎?如有,依遺贈稅法20條:四、扶養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7-08-27
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之生活費、教育費及醫藥費。不計入贈
與總額。如沒有,
Puput avatarPuput2017-08-29
靠背,上面法條po出來後,才發現是三費超過免稅額也是不合
Edwina avatarEdwina2017-08-30
理…噗…
Kumar avatarKumar2017-09-03
查了一下案例新聞,國稅局查獲前退回,認定未涉及贈與。
Erin avatarErin2017-09-05
你退回後,可善用父母各有220萬免稅額,共440萬免稅額,即
使是一方的錢,讓父母一方先匯到另一方,再由另一方匯給子
John avatarJohn2017-09-09
女。寫借據可以,但是國稅局幾年後(5年內)查到,會另要求
提示付息還款的證明,拿不出來還是會被認定為贈與。
Robert avatarRobert2017-09-09
當然,還款條件為無息、N年後再還…看起來就不像正常借貸
,也容易被打槍!!!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7-09-11
這種沒有申報贈與稅的核課期間應該是7年1個月。
PS:那1個月是贈與行為發生的一個月申報期間。
Mia avatarMia2017-09-14
向人民調查之前,去回的金額合計沒過220,不會怎樣
Daniel avatarDaniel2017-09-19
查獲之後,若主張借貸,會看是否須借?有借有還?子有還款
Elma avatarElma2017-09-20
能力等等。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7-09-23
there is nothing certain in life but death and ta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