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問題 (出國唸書之生活費、教育費)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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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br (每天比昨天更早睡)》之銘言:
: 我記得有看過一個新聞
: 就是匯給國外念書的子女的生活費跟學費超過贈與額的時候
: 國稅局會要求看相關單據,像是國外的學費 or房租收據等等
: 如果真的你念很貴的大學,記得把在國外的單據保留好,
: 因為大筆匯款到國外,銀行有規定都要通報國稅局的
: 只是不知道會不會每筆都查就是了

那這樣的話 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前面看了這麼多文 其實還是搞不太懂 ="=|||

但對於前文有提到的每年免稅贈與額度的問題起了疑問

如果父母親可以每年贈與相當的額度免稅的話

那麼 假設是某甲父親乙有塊地A市值三百萬

那麼 乙可以說 我今年贈與甲持分三分之一

明年贈與甲持分三分之一 分三年贈與 來避開一次贈與的稅嗎?

也就是說 我不贈與現金 我贈與土地持分 這樣OK嗎?

不好意思 稅真的太難懂了

前面的文看了下來.........我發覺自己有點頭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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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08-07-24
可以啊,只是分三次要繳三次手續費 還有不是看市值 是公告地價
10637篇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08-07-25
是啊 分多次是比較划算的
Agnes avatarAgnes2008-07-28
感謝前輩解答 感謝!!!!!!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08-08-01
土地是依照公告現值,不是公告地價,兩者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