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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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關贈與稅
媽媽從爸爸郵局戶頭提領150萬現金
再從自己郵局戶頭提領150萬現金
之後填匯款單匯到我戶頭300萬
匯款人是媽媽,以上都是同一天完成的
這樣有金流的話,國稅局還會認定超過220額度的贈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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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9-01-14
贈與稅220萬額度是以贈與人為主體 這樣你爸跟你媽各
150萬沒有問題啊?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9-01-15
樓上,謝謝回應!但我的疑問是媽媽的一次就匯給我300
Jacob avatarJacob2019-01-19
可以附存摺 證明那300是父母各150來的
David avatarDavid2019-01-21
這樣跟國稅局講講看 應該是可以吧?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9-01-22
也可以解釋成,爸爸給媽媽150萬,媽媽給孩子300萬,只是
有部分的錢是爸爸給媽媽。這種事情千萬不能夠自己解釋他
的規則
David avatarDavid2019-01-23
匯款人父:匯150萬,另一個匯款人母:匯150萬。這樣子
的金流會比較好一點。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9-01-26
文中的作法讓國稅局可能會認為是由媽媽一個人贈與300
萬元。
Dinah avatarDinah2019-01-26

爸爸沒時間去,所以匯款人通通用媽媽的說法是不通的。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9-01-30
因為可以用匯款人:爸爸,代理人:媽媽的匯款方式。
Yedda avatarYedda2019-02-03
Ethan avatarEthan2019-02-06
既然要作金流就好好地作,幾十塊的匯款手續費一律用現
金付。
這樣子匯款人跟收款人的帳戶金額才會一致。
Enid avatarEnid2019-02-07
感謝樓上大大的回覆。我有找過代書詢問,基本上金流的來源
是比較重要的
Agnes avatarAgnes2019-02-10
不過t 大建議的,代理人的說法滿適當的
Rae avatarRae2019-02-14
只是如何有一個說詞可以自圓其說,讓國稅局認定是夫妻同時
的贈與
Jack avatarJack2019-02-16
我不知道什麼說詞,國稅局才會相信?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9-02-17
要事後補救的話,就是從你的帳戶150萬匯回給媽媽帳戶
,實務上認為算撤銷贈與,從媽媽帳戶再匯給爸爸帳戶,
再從爸爸帳戶再匯給你。
Mary avatarMary2019-02-18
被國稅局查到前,還有機會扳回一城,下次請找專業人士
規劃,不要用自己的想法去做事。
Gary avatarGary2019-02-18
PS:為什麼從媽媽帳戶匯到爸爸帳戶,不會有事?因為
夫妻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
Puput avatarPuput2019-02-22
明白了,感謝各位
Noah avatarNoah2019-02-27
被國稅局查,收到公文了嗎? 若還沒,匯回再重新處理即可
Kumar avatarKumar2019-03-03
(調查基準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