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國外勞務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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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之前請確定自己先作下列三件事。

1.看過置底的FAQ
2.看過文摘裡的綜合所得稅講座。
(按tab進入文摘)
3.使用/搜尋過關鍵字。

都做過的話就按10次ctrl+y刪除這段話開始發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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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老闆要我查購買國外勞務(顧問)or租賃軟體(無實體),

1.需出具怎樣的憑證,才能認列費用呢?

上網爬了許多文章,發現這兩者的發生地都是在境內的話,依法要扣繳20%

但又有文章寫說"如購進的勞務,是用於經營應稅或勞務之用者,可免繳納"

因租賃軟體是用於公司內部營運,例如ERP系統這種需客製化的

2.那這樣我們還需要扣繳嗎?

3.此顧問費跟租賃軟體是屬於執行業務所得? 還是權利金?

4.因購買勞務或租賃軟體,國外公司派人來我國,在境內所產生的費用,

例如住宿費、車馬費、伙食費等,需由我方負擔的話,是否可以抵減之前所繳納的20%?

需要怎樣的憑證才能證明是該國外人員所產生的費用呢?

5.如租賃軟體是用於境外,但由我國付款,要怎麼證明發生地在國外呢?

6.假設租賃此軟體合約敲定每月租金$10,000

扣繳稅額為10,000*20%=2,000→填寫繳款書

10,000-2,000=8,000→匯款給對方

因對方實收金額為8,000,那國外公司要開給我們的憑證金額應為多少?

請問我這樣的算法對嗎?


跪求專業的會計大大們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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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elia avatarDelia2014-03-13
我們公司是應稅有開發票(5%),申報401
Isla avatarIsla2014-03-15
參營業稅法第36條~進口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