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貸款來借錢給公司 - 稅務Genevieve · 2013-12-2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情況是這樣的,小弟擔任公司的負責人, 但並不持有股份(該公司為外國公司的台灣子公司), 假如我以私人名義向銀行貸款,再將該筆款項全數借給公司, 而每月需償還銀行的金額(本金加利息),則由公司還給我後, 我再還給銀行 請問如此做法,是否會有該筆款項是贈與給公司的疑慮? 又,公司每月償還給我的金額的利息部份, 會否算進我的個人所得?還是可以與我還給銀行的利息相抵? 感謝 -- 稅務All CommentsKama2013-12-31公司應該會開其他所得的扣憑給你 那就可以抵相關費用Related Posts房屋 半買半相送 的稅有關辦理境外退稅的問題贈與稅(國外匯款)行號登記,稅籍地址變更收費的問題關於遺產稅 長期不負責任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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