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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93年初,家母貸款220萬於桃園市區購入一電梯公寓。
99年中,家母辭世,房子跟貸款由我妹繼承。
我妹最近告訴我,房貸有點繳不下去。
就剩餘的5.60萬貸款由我們夫妻支付,房子就過戶到我們名下。
想用買賣的方式進行交易過戶(老公有原民資格,首次購屋可申請補助)
想請問
在以現金支付非貸款的方式,要怎麼向國稅局證明實屬買賣非贈與?
(錢直接匯到我媽當初房貸扣款的帳戶,沒有經過我妹。)
那買賣契約是不是就寫實際金額?
財產交易稅的部份,以房屋公告現值申報是否比較划算?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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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93年初,家母貸款220萬於桃園市區購入一電梯公寓。
99年中,家母辭世,房子跟貸款由我妹繼承。
我妹最近告訴我,房貸有點繳不下去。
就剩餘的5.60萬貸款由我們夫妻支付,房子就過戶到我們名下。
想用買賣的方式進行交易過戶(老公有原民資格,首次購屋可申請補助)
想請問
在以現金支付非貸款的方式,要怎麼向國稅局證明實屬買賣非贈與?
(錢直接匯到我媽當初房貸扣款的帳戶,沒有經過我妹。)
那買賣契約是不是就寫實際金額?
財產交易稅的部份,以房屋公告現值申報是否比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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