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遺產稅 長期不負責任的哥哥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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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AW 看板 #1IhSV6Z3 ]

作者: XQ4meAV8D (不好意思~各位 XD) 看板: LAW
標題: [問題] 關於遺產稅 長期不負責任的哥哥
時間: Sun Dec 15 23:16:20 2013



大家好

我爸目前重病中

從小父母親離婚

我跟著爸爸 我哥跟著媽媽

自從我爸生病 我哥都只有偶爾來醫院看一下就走

沒有盡過任何照顧的責任

我爸很心寒

他手邊有一筆積蓄 但他只想留給我一人

目前老人家頭腦很清楚只是身體不行

請問有任何方法嗎?? 不想讓他分到錢

如果我爸先把部分現金贈與給我

等他過世(半年內)

我哥哥可以去要求我得到的這一部分他也有份嗎??

(我爸的積蓄大概有3500萬 如果他先把1500萬贈與給我 我繳150萬贈與稅

到時候申報遺產稅 我是不是只要繳3500-1500-1200=800的十分之一 80萬??)
(免稅額)

也就是說 先做現金的贈與是否可以避免讓哥哥分到錢??(哥哥能否要求那一千五百萬?)

再者 斷絕父子關係是否有效??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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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ky avatarJacky2013-12-16
3500萬,找個律師應該有全部拿到手一分錢也不分的方法。
Quanna avatarQuanna2013-12-21
前面有人回覆的法條跟重點你都刪掉了...
Queena avatarQueena2013-12-24
遺產稅你那邊算式是錯的喔 死亡前2年內贈與是算入遺產總
額 如有繳納贈與稅可扣抵遺產稅額 另外除了免稅額外還有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3-12-26
其他的扣除額 遺產稅試算:http://ppt.cc/i8MN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3-12-28
立遺囑指定繼承.. 但有 特留份 問題..
Andy avatarAndy2013-12-28
金額很大,建議找個會計師律師處理吧! 死亡前2年的移轉都是
無效的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4-01-01
但還是有方法~ 前面網友建議的遺囑是其一,但也有特留分問題
Dinah avatarDinah2014-01-03
死亡前兩年的贈與行為是有效的,只是國稅局會列入遺產
總額罷了。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4-01-05
對 我打得不清楚~ 仍要列入遺產總額計算! 但我要說的是分財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4-01-08
產這部分!還是會被要求列入分配的總額,不能排除
Jake avatarJake2014-01-12
樓上,你誤解民法第1148條之1了,去看立法理由或民法繼
承教科書。
Olga avatarOlga2014-01-14
稅法是稅法 民法是民法阿 兩者的立法旨意及用途不同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4-01-18
民法1148條之1 立法旨意是在保障債權人權益 才有死亡前2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4-01-20
年之贈與視為被承人之遺產 你如果是要贈與 就是依
Doris avatarDoris2014-01-21
民法1173 (生前財產處分限制) 若你是繼承發生再依
Gary avatarGary2014-01-23
1187、1225 (遺產處分限制)
Enid avatarEnid2014-01-26
稅法15條乃是基於避免被繼承人生前利用贈與之方式規避遺
Damian avatarDamian2014-01-29
產稅 原PO若有問題可找律師處理 民法並非會計師專長
Iris avatarIris2014-01-30
有遺產及贈與稅問題才是找會計師
Belly avatarBelly2014-02-02
感謝t大與AI大講解~ 我對民法認知有誤
Olive avatarOlive2014-02-06
爸爸沒提前做贈與要多繳很多稅的@@
Elvira avatarElvira2014-02-11
立遺囑…但你哥還是有1/4的特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