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關於員工分紅的股票股利所得 - 所得稅

Table of Contents



由於在爬文與精華區中找不到解答,請各位不吝指教。

我在網路上看到這一段說明:

在12/31/2009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落日之前,員工分紅面額部份列員工薪資所得;
配發股票可處分日次日之收盤價超過面額之差額部分,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全年收入超過600萬元者,則需加徵20%最低稅負所得稅。

我疑問是,假設我拿到一張員工分紅股票股利,可處分日隔天市價是100000
如果我的其他年所得是600000,那麼我的年度所得就是700000嗎?
然後接下來就是用700000當作總收入去扣除其他項目然後計算累進稅率嗎?

還是說如果加入股票市值後年收入未超過600萬,則員工分紅股票股利併入
年所得的部分可以用面額計算? 也就是我的年所得變成610000 ?

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