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個有關所得稅法的問題 - 所得稅

By Yedda
at 2004-10-03T19:35
at 2004-10-03T19:35
Table of Contents
mm
就我所知的部分回答好了.
[quote]
股票、股份、股權之交易所得,是否要申報綜合所得稅?關於這個問題,
依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規定,個人出售上市及未上市公司股票,其證券交易所得
停止課徵所得稅,免併入綜合所得申報,停徵期間所發生之證券交易損失,亦不
得自所得額中申報減除。
但是,有限公司之股東轉讓其出資額,或是未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將
持有之股份或股權轉讓,係屬財產交易而非屬證券交易,其轉讓價格超過出資額
或面值部分為財產交易所得,應合併當年度所得總額申報綜合所得稅。
http://web6.masterlink.com.tw/ec/ms-earth/tax/newslink.asp
[/quote]
第四條是說證券交易目前停徵證券所得(證所稅),
第十四條是指財產交易,所以適用範圍是指未公開發行(印股票)的公司股份轉讓
※ 引述《Hoyuki (無所謂了)》之銘言:
: 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
: 自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證券交易損失亦不得自所
: 得額中減除。
: 第十四條第七類第三項
: 個人購買或取得股份有限公司之記名股票或記名公司債、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或銀行經政
: 府核准發行之開發債券,持有滿一年以上者,於出售時,得僅以其交易所得之半數作為當
: 年度所得,其餘半數免稅。
: 想請教的是: 這兩條是否有衝突之處?
: 若依據第十四條第七類第三項中所述,個人持有記名股票一年後出售所獲取之所得,有一
: 半要繳稅,另一半免稅。
: 繳稅的那一部分,是否與第四條之 "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 有格格不入之處?
: 謝謝 m(_ _)m
--
Tags:
所得稅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Re: 請問所得稅

By Kumar
at 2004-10-01T22:43
at 2004-10-01T22:43
Re: 請問所得稅

By Mia
at 2004-10-01T20:13
at 2004-10-01T20:13
請問所得稅

By Victoria
at 2004-10-01T14:21
at 2004-10-01T14:21
收購金融業不良債權 產生收益年度才課稅

By Candice
at 2004-09-29T06:32
at 2004-09-29T06:32
艾利受災戶 損失可抵稅

By Dora
at 2004-09-21T09:28
at 2004-09-21T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