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利受災戶 損失可抵稅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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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務問答

新竹市劉小姐問:

艾利颱風侵襲,造成新竹市南寮地區豪雨成災,所造成損失可否抵稅?

北區國稅局新竹市分局答覆:

受災戶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具損失清單、照片及證明文件,報請管轄國稅局分局或

稽徵所派員勘查,經核定後得於辦理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舉扣除災害損失。

本次艾利颱風新竹市南寮地區淹水嚴重,造成民眾重大損失,本分局於災後派員至災區輔

導受災戶瞭解如何申報災害損失,為了維護納稅義務人的權益,本分局再次提醒民眾記得

把握時效申報災害損失。

本分局亦已將申報書送交村里長及聯里辦公室並請其轉知受災戶,為避免延誤時效,個人

受災金額在新台幣15萬元以下,得由稽徵機關予以書面審核,免再派員實地勘查,另超過

15萬元者,本分局收受申請書後必當儘速派員前往勘查。

惟前項災害損失受有保險理賠部分,不得再列為費用或損失,亦請民眾特別注意。查詢相

關問題請洽(03)5239595分機422鄭小姐

【2004/09/21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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