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claim 的安排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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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

假設先前技術 "大致上" 是 A+B+C,其中C是先前技術還是新特徵難以界定
一發明最佳(最完整的)實施是 A+B+C+D+E

claim 安排成 1. A+B+C
2. 1+D
3. 2+E

考量點是:獨立項盡量寫大,灰色地帶也全包了、不要浪費。
有核准了就先賺到,沒核准、或是事後被找到先前技術,再用附屬項處理。

我想請教的是:

1. 關於獨立項的策略:寧可寫超過一些,這個觀念是否正確?有沒有什麼要注意的?
更深層的擔心是:審查委員很輕易的就准了,核准後才被舉發反而難以修正。

2. 關於附屬項的安排
第二項應該安排 +D 還是 +E?
哪一類特徵應該被放在這個順位的附屬項?
如果兩者都寫當然最好,但是這樣很容易權利項數目就快速增加...

3. 有沒有什麼重要的事、後果,是我疏忽沒想到的

感謝各位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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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auren avatarLauren2014-01-09
其實可以1+D1+E 除非E一定要在D下面
Megan avatarMegan2014-01-09
如果要考量舉發修正 最好寫兩組獨立項
Ethan avatarEthan2014-01-11
如果考量項數 D與E就選一個重要的擺在2 另一者再附2
Leila avatarLeila2014-01-13
怕被舉發 就比較沒有兩全其美的作法
Ula avatarUla2014-01-13
如果你寫2.1+D 3.1+E 舉發成立後會有實質擴大或變更的問題
最後恐怕只會留一組
Hedda avatarHedda2014-01-16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Yedda avatarYedda2014-01-20
原本一組獨立項 舉發後會變更成兩組獨立項
Jake avatarJake2014-01-20
實質變更了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01-24
我的理解是附屬項轉獨立項,沒有實質變更~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4-01-27
就原本一個獨立項變兩個獨立項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4-01-29
附屬項本質上是方便記述的寫法 要改寫成獨立項完全沒
問題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4-02-01
但是我有看到判例好像是有原獨立項刪除後
附屬項改獨立項導致的範圍線縮 Festo案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4-02-04
題外話 之前有想過最大化新型請求項項數來增加後續無效
Cara avatarCara2014-02-08
成本的做法 1000個claim不知道舉發要收多少規費
Kama avatarKama2014-02-10
算一下 搞不好在台灣也可以玩蟑螂這套 哈
Faithe avatarFaithe2014-02-11
改天來請個有一萬個claim的新型好了 XD
Regina avatarRegina2014-02-12
我的思考角度會以權項覆蓋的完整性(布局核心)來考量。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4-02-14
1. ABC 2. 1+D 3. 1 or 2 +E
Necoo avatarNecoo2014-02-19
我個人也會像v大那樣依附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4-02-23
v大的確比較好
Quanna avatarQuanna2014-02-26
sorry 不太懂。v大的第三項跟文中寫的有哪裡不一樣嗎?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4-02-28
多重附屬 更正時把3改成2+E 就只是減縮
Mason avatarMason2014-03-03
瞭解了~沒有意會出是多重附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