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打算把我家滿20歲 但是還在學的弟弟列為撫養人
不過他去年的所得比 撫養人 可抵免的稅額(77000) 還多
舉例來說 我弟去年的所得有80000
撫養人的可抵免的所得77000
這樣是否我報我弟之後 會造成他需要補交 (80000-77000) *0.06 的所得稅額呢?
因為常常聽到有人被報撫養之後要反而被撫養人要交稅?
所以想問問看是不是因為這樣的原因??
第二個問題是
查了一下google 健保費從去年就可以開始 列舉扣除額的方式 ?
可是可以無上限列舉扣除~~
想知道 列舉扣除額保險的抵免稅額是24000/人
某甲 提供了一般的人壽保險24000 那還可以再加上某甲的健保的一整年的費用嗎?
可以這樣抵免嗎?
感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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